浙江:2016年04月杭州市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二)
注:“报名序号”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填写。 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证明
填表说明
1、社区意见:审核个人信息准确性,并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盖社区居委会公章。 2、街道党工委意见:审核该人员社工经历、年度考核情况准确性,并签署是否同意推荐报考,盖街道党工委章。 3、民政部门意见:审核该同志是否在编在岗社工,盖所在区民政局公章。 4、如社工经历中不担任职务的,职务请填写“无”,有职务的按照实际职务填写。副职以上“职务”指:“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党委(总支、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其他类型职务不作为职务和任职经历的依据。副职以上职务任职时间必须连续计算。涉及不同街道从事社区工作的须加盖相应街道党工委图章。
中 共 党 员 证 明
同志,男(女),身份证号 ,该同志于 年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特此证明。
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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