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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年04月浙江事业单位统考:舟山市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二)
2、舟山市定海区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附件2: 舟山市定海区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定人201601号)精神,现将相关专业的资格审查办法公布如下: 一、“法律类” 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二、“财会类” 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与审计等;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 其他招聘专业不能纳入上述两类专业的,按照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所学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舟山市定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1日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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