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6年04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招聘24人公告 (三)
说明:1、本表内容由应聘者本人填写,如有不实,应聘者承担失信责任。 2、“市分公司初审意见”一栏须经市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2016年4月11日 |
|
||
【大 中 小】【打印】 【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 ||
下一篇:上海:2016年04月上海市工商外国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