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中共三元区委组织部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三元区2016年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的通知》(元人社〔2016〕1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6年三元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23个区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具体计划如下:
(一)紧缺急需专业(20名)
1、三元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1名;
2、三元区村镇建设管理站1名;
3、三元区妇幼保健院3名;
4、三元区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名;
5、三元区荆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6、三元区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
7、三元区中村乡中心卫生院3名;
8、三元区岩前镇中心卫生院3名;
9、三元区岩前镇星桥卫生院3名。
(二)非紧缺急需专业(19名)
1、三元区植保植检站1名;
2、三元区水利水电工作站1名;
3、三元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1名;
4、三元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1名;
5、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名;
6、三元区城乡居民社保中心1名;
7、三元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1名;
8、三元区莘口镇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1名;
9、三元区岩前镇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1名;
10、三元区荆西街道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11、三元区中村乡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2名;
12、三元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1名;
13、三元区商务服务中心1名;
14、三元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名;
15、三元区岩前镇中心卫生院1名;
16、三元区岩前镇星桥卫生院1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16年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紧缺专业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名以上,则需正常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 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5日至1998年4月2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认证的劳动合同或考生社保缴费凭证等),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6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4月25日至5月4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16年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以在2016年4月25日后登陆三元区人事考试网(http://sy.smrsks.com)查询。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6年4月25日8:00至2016年5月4日18:00,登录三元区人事考试网(http://sy.sm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3.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4月25日8:00起至5月6日17:3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陆三元区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5月9日下午17:3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联系人:庄女士,联系电话8308880。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4月25日上午8:00至5月10日下午17:3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对于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报考者,银行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应于2016年5月22日至5月27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 “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考生(如两年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中级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或笔试后的一周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紧缺专业免笔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报考医学专业岗位的考生考《医学基础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元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考试结束10天内(正常上班时间)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三元区人事考试网(http://sy.smrsks.com)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三元区人事考试网(http://sy.smrsks.com)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