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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仪陇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的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仪陇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仪陇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县(市、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核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各单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下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9日9:00至2016年5月12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和考察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二)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紧缺岗位,经仪陇县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于2016年5月20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向社会公布。
(三)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相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6年 6月1日至6月3日24︰00 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范围。
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范围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75号)。
其他岗位考试范围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发布省属事业单位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的公告》(2014年9月28日发布)。
2.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6年6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7月4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7月7日17:00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6年7月13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排名情况由仪陇县人社局于2016年7月20日24:00前在仪陇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基层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6年5月15日18∶00 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仪陇县人社局,以便审查。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
②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仪陇县人社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仪陇县人社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范围。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知识素质。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具体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仪陇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岗位条件要求具有的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及以上资格证的,带上证书原件或者权威部门颁发的成绩合格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仪陇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仪陇县人社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仪陇县人社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仪陇县人社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