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遵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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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贵州凯里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公告(一)
2013-03-04 12:13:2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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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凯里市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做好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应、往届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其中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学历报考者仅限凯里市户籍或生源。

2.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期满一个聘期及以上或现仍在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3.部分职位仅定向招聘聘用2013年3月5日以前担任本市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且截止报名时仍在职的基层工作人员。

4.部分职位仅定向招聘聘用由省级以上统一选派曾在凯里市服务期满一个聘期及以上或现仍在服务的“四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3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4.村干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受过党 91ExAm.org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时间及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大十字鸿祺宾馆五楼)。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3年3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大十字鸿祺宾馆五楼)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形式

报名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州(市)生源现户籍不在本州(市)的,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系由我州(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4.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服务期满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村干报考人员须持当地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2013年3月5日前任职材料、目前仍在职材料、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报名。

5.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00元。

考生可预先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www.kaili.gov.cn)和凯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lrl.gov.cn)下载《凯里市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四)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材料对照本《招聘公告》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必须在报名结束后15天内全部完成,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考生和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招聘条件的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由资格复审小组通知考生改报符合其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类型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1)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科目:

1.报考定向招聘村干的职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2.报考其他和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职位,考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三)面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招聘公告》规定条件和程序,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考生报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

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考生面试成绩须达最低分数线;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最低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在市人民政府网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议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如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尚未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作为待定考察对象,等其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后再进行考察,对待定考察对象在2013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所需学历、学位的,将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三)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3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人员。

(五)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人员。

(八)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九)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十)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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