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6年08月余姚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2人公告 (四)
注:报名序号由招聘单位填写,共5位数,第1-2位数为岗位代码,第3-5位数为本岗位报名流水号。 附件3::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3: 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警告仍不改正或考后认定的,给予本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二)在试卷、答题卡(纸)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三)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四)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纸),或者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六)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县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或将手机、资料、电子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的,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二)违反规定夹带、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抄袭、协助抄袭的; (五)互相交换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的。 四、有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使用手机等工具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 (三)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六、对本规定三、四、五条所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考试机构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七、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威胁、辱骂、诬陷他人,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附件4:委托报名诚信承诺书
委 托 报 名 诚 信 承 诺 书
承诺事项: 本人(委托人姓名) 因 原因不能亲自参加现场报名。现授权委托(被委托人姓名) 代为现场报名。本人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经本人确认同意并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中 共 余 姚 市 委 组 织 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
Love will find a way. 爱心所至,金石为开. Haste and wisdom are things far odd. 轻率与智慧相距遥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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