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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动态聘用的通知.doc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度假区,各事业单位:
根据《莱州市201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指导意见》(莱人社发〔2014〕65号)关于动态聘用的规定,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现有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动态聘用。为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聘用适用范围及处理办法
1. 2015年底前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含2016年公布的2015年度省评高级),可从8月31日起,按新任职资格予以聘用;
2.因未取得执(职)业资格证书而未被聘用,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从8月31日起,按相应任职资格予以聘用;
3.8月31日前办理调入认定或批准改系列聘用的,可从8月31日起,按认定或改系列后的任职资格予以聘用;
4.以考代评取得资格参加中级竞聘,因未取得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被降聘的,可从8月31日起,按相应任职资格予以聘用;
5.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前达到聘用高一等级岗位条件,单位有空缺岗位的,经全体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超过3/4多数同意,可从达到基本任职年限的下月起,聘用高一等级岗位;
6.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从公布生效的下月起,按新任职资格予以聘用;
7.2015年新招聘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前已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工作岗位与任职资格专业对口,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从试用期满的下月起,按相应任职资格予以聘用;
8.聘期内从本市事业单位之外单位调入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暂按相应岗位聘用,不占用单位岗位数额。
9.其他符合动态聘用条件的。
本次动态聘用的聘期截至2017年8月31日,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截至退休时间。
二、动态聘用程序
动态聘用工作在各部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事业单位竞聘工作委员会按程序、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1.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动态聘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督导各事业单位开展动态聘用工作。
2.事业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研究布置本单位动态聘用工作,公布拟聘用岗位的名称、数量和具体任职条件,提出本单位开展动态聘用工作的具体意见或办法,经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职代会讨论通过、主管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3.列入动态聘用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自己具备的条件、对于动态聘用的认识和态度,以积极端正的心态对待单位的考核和聘用。
4.竞聘工作委员会对申请动态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动态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
5.竞聘工作委员会以考核、考试、评议等公开公正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岗位限额内,就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拟聘岗位要求提出是否聘用意见。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可采取专业技术人员述职、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民主评议的办法,确定是否聘用,同意票超过3/4多数的予以聘用;未超过3/4多数的,不能进行动态聘用,维持原岗位不变。
6.单位填写《动态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审核登记表》,经主管部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报市人社局核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填写《动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备案表》,由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莱州市201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指导意见》(莱人社发〔2014〕65号)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不得违反规定、不按程序简单从事。
2.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与本人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聘用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
3.动态聘用涉及的相应级别最低等级岗位,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可由事业单位在组织实施前提出增设浮动岗位的请示(包括单位现有人员结构情况,设岗情况,拟聘人员工作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单位的具体意见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4.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拟聘用高等级岗位的,应在组织实施前将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与主管部门核实,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5.各单位要在坚持竞聘上岗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任职条件和聘约规定,增强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遵守聘约、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约束力,推动竞聘上岗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6.各单位动态聘用工作自始至终的全部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影响资料),须妥善完整保管,整理归档,留存备查。
四、备案材料
各单位动态聘用工作结束后,须于9月15日前到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审核备案。应提供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经批准的岗位设置材料、《动态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审核登记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动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备案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特定情况需另提供相关材料(如执业或执业资格证书、改系列聘任或调入认定审批表、组织人事部门派遣通知书等)。
本通知未尽事项,按《莱州市201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附件:1.动态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审核登记表
2.动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备案表
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1日
动态聘用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备案表.xls
动态聘用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备案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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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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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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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 间 |
年 月 |
现从事何
专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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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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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年 月于
院校 专业毕业 |
现专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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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资格取得时间 |
年 月 |
本聘
期内 考核 情况 |
本聘期自2014年8月至2017年8月,2014年考核结果为 等次,2015年考核结果为 等次。 |
聘 用 方 式 |
竞争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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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聘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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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系列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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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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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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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聘用 意见 |
兹聘用该同志为 ( 级岗位),聘期自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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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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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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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
年 月 日 |
人社
部门
备案 |
年 月 日 |
注:1、请在“聘用方式”栏内相应位置打“√”。直聘人员,请注明符合何直聘条件;
2、本表一式2份,使用A4纸打印,报市人社局备案盖章后,单位、本人档案各存1份。 |
动态聘用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审核登记表 |
单位(加盖公章):莱州市***
主管部门(加盖公章):莱州市***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