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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应由本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本、工作业绩等原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着重考查应聘者对宏观政策方向问题的分析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体检及考核)。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及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信用浙江网(www.zjcredit.gov.cn);
2.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zjdpc.gov.cn,“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栏目”);
3.浙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单位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省发改委(人事处):0571-8705702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
电话:0571-87055502、87056819
传真:0571-85152092
浙江省信用中心
2013年4月9日
Time is victory for strategists. 对军事家来说,时间就是胜利.
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行动胜于言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