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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考务、考试成绩、体检与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相关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2023221、2022089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3214811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7016873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6023519(网络报名期间的咨询电话为0566-6020233)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5030572
监督电话:
池州市:0566-2088317、2045717
贵池区:0566-2022589
东至县:0566-7026610
石台县:0566-6024948
青阳县:0566-502411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 2013年度池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共293名).xls
附件2:2013年度池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床医技岗位计划(共123名).xls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3日
All are not hunters that blow the horn. 吹号角的未必都是猎人。
A clean fast is better than a dirty breakfast. 宁为清贫,不为浊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