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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人员需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五张。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分值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人员务必于2013年5月4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30一17:0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3年5月5日上午9:00—11:00 《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考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滁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布。
5、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下一轮面试人员(其中:讲解员取前12名,计算机专业取前4名)。
(四)面试
1、面试的内容和方式。面试内容结合应聘相关岗位主要为专业知识、普通话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2.成绩的评定。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加权后,取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在滁州城乡规划局等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规划局具体组织,体检标准 按照招聘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签约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三天后,由滁州档案馆(规划展览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1.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方可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四年(包括试用期)。聘期月均工资收入不低于1600元,社会保险缴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