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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组对其进行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核,主要审查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由考核组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考核时间另行确定,对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仍顺延取相应名额补充。政审结束进入报批阶段后,不再递补。
九、待遇
此次赴普通高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聘用和安置去向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长顺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招聘对象,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招聘职位安排到岗工作,一个月之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聘用到长顺县的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
十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长顺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监督电话:0854—6822576 0854 —6826505
附:黔南州长顺县201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日
Better late than never. 迟做总比不做好.
We are not born for ourselves. 人之有生,不为一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