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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我中心拟公开招聘雇员2名,具体职位参见《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已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A类或B类),符合职位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 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3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聘范围。
招聘职位表中户籍要求为“市内”,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专业。
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表要求的同学历层次专业一致;判断专业是否一致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关于报考年龄。
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201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