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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3年4月7日-19日)。将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信息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海沧区人才网(www.hcrc.com.cn)、海沧区电视台上发布。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3楼劳务派遣14号窗口 (厦门市人力资源市场海沧分市场)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应凭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街道非在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招聘。
2、准考证发放:考试前一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可以代领,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笔试前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只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每个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2013年4月27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试考生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加分之和。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海沧人才中心网站(www.hcrc.com.cn通知)。
每个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每个岗位面试结 束,即公布该岗位成绩。
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确定,由5人组成。
(四)体检与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海沧人才中心网站(www.hcrc.com.cn通知)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招聘单位派出考核组到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学校、村(居)委会或居住地派出所,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对报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海沧区人才中心网站(www.hcrc.com.cn)公示三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会计员、非公组织员、征拆工作人员根据海沧区新阳街道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社区文员根据城市社区网格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工资及待遇:会计员、非公组织员、征拆工作人员参照海沧区新阳街道非在编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社区文员参照城市社区网格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表中学历要求“XX”含XX及以上学历,如“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表中“年龄”栏内所列年龄指该年龄以下,如“35”系指“35周岁及以下&r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dquo;。表中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13年4月19日,如:“35”系指1978年4 月19日(含)以后出生。
3、表中专业要求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附件2)中的专业分类执行。
4、表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要求具备具体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验或工作经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13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经招聘聘用的人员,与街道签定劳动合同,在我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4、与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海沧区人才中心网站(www.hcrc.com.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5、本公告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海沧区新阳街道非在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057061、619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