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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2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9楼 |
负责建立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预测系统,与省级有关部门配合建立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收集国内外经济信息,为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承接四川省党政网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国家发改委系统T型网的建设和维护。承担节能、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研究职责。 |
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14楼 |
紧紧围绕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工作,承担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等课题研究;受委托编制中长期规划,提供宏观经济分析和建议;及时为省委、省政府和省发改委提供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承办《发展与改革》杂志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8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10:00至11月7日0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委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6年12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6年11月9日08: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11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6年11月25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水平考核成绩50%)+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水平考核成绩50%)+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笔试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笔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2月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专业水平考核。
本次招聘的单位主要从事研究工作,对应聘人员的研究水平和写作能力要求较高,因而在考试中增加了专业水平考核内容。
专业水平考核由招聘单位按以下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
专业水平考核即对应聘人员已发表的科研和学术成果(以下简称“成果”)进行考核。成果均以原件为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按照公告附件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考核计分标准》计算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X;第二,将考生的成果分值除以其报考岗位中成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Y再乘以100计算,即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Z。
计算公式如下:
Z=X×100
Y
其中,X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Y为其报考岗位所有报考者中成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Z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
报考者应于2016年12月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已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政策建议、正式提交并通过评审的研究报告等成果原件送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地址:成都市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901室,联系电话:028-86705601)和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地址:成都市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1416室,联系电话:028-86705671)备案审查,同时提交成果清单,逾期未交者视作自动放弃专业水平考核。
5、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16年12月2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由我委同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12月22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6年12月2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于2016年12月22日17:00前到招聘单位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1月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6、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水平考核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