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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自贡市考试评价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每个招考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自流井区事业单位二〇一三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科目内容:
(1)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市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该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专业科目分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具体测试管理学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该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教育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该科目大纲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该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5月8日至9日在工作时间到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审查。属服务基层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证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于2013年5月10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时间:2013年5月1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3年5月20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7、笔试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3年5月21日当天17点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登记,2013年5月23日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3年5月2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文件规定制定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5月31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教育系统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4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3年6月5日前(5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2013年6月17日—23日,各招考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教育类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 +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其他类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20%+专业科目×4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报考非教育类事业单位的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由自流井区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自流井区招考主管机关商各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自流井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自流井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自流井区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