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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广州城乡建设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四)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2016年11月30日为界,如: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0年11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本科生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资历以及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1号3楼。
(二)报考人员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并于报名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rsc@gzcc.gov.cn。
(三)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免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才具备面试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
5、免笔试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安排笔试。
(二)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5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
2、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免笔试考生均可参加符合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
3、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4、向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按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比较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经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当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可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受处分,或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用。
八、薪酬待遇
招聘单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请妥善保管。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报名之日。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课程成绩单(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中外合作办学、港澳台、国外学历学位须办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体检合格5个工作日内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在体检合格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十、本公告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3124923、020-83124824
投诉电话:020-83124826
邮 箱:rsc@gzcc.gov.cn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
附件>>
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简介.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直属事业单位简介
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不定级别。主要负责城乡照明设施建设、新技术推广和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工作,参与拟订照明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照明的运营和维护管理等工作,组织照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制订并组织实施照明建设管理考评制度,组织开展照明建设管理专业培训;负责统筹全市“架空线下地”管理工作。
广州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负责广州市城乡建设信息化、电子政务工作的发展规划、规范标准、管理办法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负责“数字城建”工程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市建委信息安全保护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市建委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协调市建委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
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承担广州市建设科技政策及城乡建设重大课题研究与成果转化工作,为解决建设工程技术疑难问题和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城乡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评审工作和市建筑工程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的初审工作。
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负责开展道路工程建设近期实施规划、专项技术和政策标准研究,开展道路工程建设前期研究并组织前期研究成果初审,承担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库和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组织道路工程建设后评工作。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
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负责广州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广州市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培训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广州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监督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建筑业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管理和建设行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加挂广州市测绘产品质量检验
中心牌子,正处级,公益三类。主要任务:负责广州市测绘成果及数据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广州市基础测绘、地籍调查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房产测绘、土地勘测的日常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广州市用于权属登记的房地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工作;承担广州市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和测绘应急服务保障工作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开展现代测绘技术的应用研究,对各区(县级市)分局(局)的测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公益三类主要任务:承担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为政府开展、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的监督抽检工作。
2、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
| 单位 |
职位代码 |
岗位类型 |
岗位等级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招聘人员类型 |
专业及代码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它要求 |
备注 |
| 研究生 |
本科 |
高职高专 |
| 广州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
5-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
软件开发 |
1 |
社会人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A0812),软件工程(A083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软件工程(B080611),计算机软件(B080619),网络工程(B08061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B110102) |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按公告 |
1.具有1年以上大型软件项目管理工作经历。
2.掌握项目管理的知识和方法,熟悉Rational Rose、Microsoft Project等项目管理系统工具。
3.熟悉计算机网络及数据传输技术,熟悉Oracle、SQL
Server、达梦等主流数据库,具备使用SQL语言编程能力,掌握数据库性能调优方法及备份恢复。
4.熟悉C#、Java等主流的开发语言,对Weblogic、Tomcate等中间件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
|
|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心 |
3-1 |
管理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