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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县委办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办发〔2012〕27号)文件精神,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35名。现对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邓声波
副组长:陈毅然、李运强、李伟忠、张铭杰
成 员:欧阳敏、赖永东、廖锋珍、朱振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由张铭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单位简介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县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主要负责宣传服务、就业失业登记、开展就业服务和援助、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经办社会保险各项业务以及承担上级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2013年东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35名,其中信息化、网络建设技术员5名,社会保障业务员30名,详见下表:
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
信息化网络建设技术员5全日制本科以上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媒体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与外设、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社会保障业务员30大专以上不限
四、招聘对象、条件和范围
(一 )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发布公告当天为限);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五)服从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调配,并愿意扎根基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其他条件
1、具有东源户籍或父母、配偶有一方现在东源就业3年以上的或本人现在东源就业一年以上;
2、服务于本县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均可报名。大学生“村官” 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的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
(二)报名地点: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源县建设一路与新河大道交汇处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廖锋珍 0762-8808983,张承平 0762-8808238;
(四)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报考时须当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应聘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名;
2、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证明和本人或父母、配偶户口簿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附件里下载);
3、父母、配偶一方在东源县参加工作的需提供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工作单位证明及在东源县缴纳社保3年以上缴费凭证,同时提供本人一年以上社保缴费凭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除外);
4、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大学生村官合同; “三支一扶”的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发放准考证
报名后经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其资格条件后,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9:3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计算机类专业知识) 下午:3:00 —4:30(申论);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考两科,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报考社会保障业务员职位)、计算机类专业知识(报考信息化、网络建设技术员职位)与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或计算机类专业知识(100分)×60%+申论(100分)×40%。
4、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源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原则上合格分数线不低于总分的60%,合格分数线由人社局划定。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源县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占总成绩40%)
1、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东源县政府网站公布,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面试者发出面试通知。
3、面试人选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二)按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考核、体检不 合格或经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待遇
1、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东源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安排,工作满五年后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工作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兑现待遇。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取消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8831311。
(四)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