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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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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需要,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13年5月26日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199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来宾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 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取得单位的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1.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对岗位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2.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前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认真阅读并确认本《公告》规定条款,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特别注意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要求和户籍限制等)。专业请参照《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见附件2)规范填写。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本人自行确认,并进行网上报名。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时间: 2013年5月3日8:00~5月9日18:00。
(二)网上缴费。
报考者按规定在网上交缴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免交报名考试费,但须先按期缴费,再于5月24日17:00前携《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考务部窗口(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办理免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以上材料需复印件1份,验原件。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5月3日8:00~5月9日18:00。
(三)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自行从网上 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准考证》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须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来宾市事业单位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 2013年5月17日~5月25日18:00。
(四)笔试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岗位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招聘人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报考无法开考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2天内(2013年5月12日8:00~5月13日18:00)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无法开考或不改报人员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按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内容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单科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范围包括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考生可登陆来宾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查询时间:2013年5月31日起。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公布时间:2013年6月5日。
4.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2)在来宾服务期 满或服务时间满一年以上(2012年7月31日前参加服务)的“选聘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的人员、来宾籍在外地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分别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社、教育、卫生、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原件,于2013年5月20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直接送达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联系地址: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六楼,邮编:546100,电话:0772-4278510)。
(3)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5.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比例。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无人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公布时间:2013年6月8日。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的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
报考者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笔试成绩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寄送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严格审查报考者资格。因审查不严同意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9日~6月18日。
3.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汇总,报市人社局审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招聘单位同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 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人选公布时间:2013年6月2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