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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到乐陵市人才市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等,乐陵市以外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 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均按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医学综合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其他事业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4日9:00—11:30
2.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达不到1:3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三)成绩核算
考试结束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报考公安机关事业单位的,按招聘职位人数1:2比例确定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其它事业单位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网上公示。
六、体能素质测评
公安机关事业单位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确定为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说 明
(一) 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核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发布。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乐陵人才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534-6226678 2110128
监督电话:0534-6268378 2110123
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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