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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补充我县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好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潮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2013年我县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201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均须报名之日前取得相 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非潮州常住户口者(生源),报考卫生系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报考其他事业单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除外);
(四)年龄原则上在18到35周岁(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在潮安县卫生系统连续工作满5年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应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参加我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或潮安县生源的我省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考核合格者,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进入考核阶段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人数和专业
本次招聘人数总共82人,其中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54人,其他事业单位28人。招聘具体专业详见《2013年潮安县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和《2013年潮安县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至2013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者请到潮安县卫生局四楼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768-5813892;
2、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请到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0768-582198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职位要求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3张及报名表;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
4、各报名者需自行到潮安县人民政府公众网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后在报名时上交,经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6月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本次报名不接受潮安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报名;
6、本次招聘每位报名者收取报考费来源:91考试 网100元。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卫生系统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其他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2013年6月10日9︰00—11︰00
笔试地点:潮安县松昌中学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具体名单在潮安县人民政府公众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Y=3X(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具体在潮安县人民政府公众网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进入面试人员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定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不列为面试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初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聘用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如考生总分数相同则依次聘用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的高分者;如分数再次相同则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招用高分者;
(二)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领取介绍信,并在领取介绍信的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或报到后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视为弃聘;
(三)按上级有关规定,被聘取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原则上,被聘用对象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
(四)本次参加考试被录取者,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首聘原则签订首聘合同;
(五)考生在招聘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潮安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7天。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潮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府办、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有关人员组成,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电话:5821980,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对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潮安县人民政府公众网: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潮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