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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按《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若为乡镇、街道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新录用人员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报考。
(五)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为准。
(六)截至2017年1月13日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七)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证书证件的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17年1月13日止。
(八)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市卫 生监督所、市环境监察大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瑞安市支会4家单位,为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尚未批准的事业单位或群团组织。上述单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招聘单位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员能否过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不能过渡的须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周五)至1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七楼会议室(浙江省瑞安市商城大厦七楼)
(3)报名材料:如实填写的《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 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3张。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2、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瑞安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复审。同一岗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2: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核减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在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瑞安人才网公布。如遇所报岗位不开考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审核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浙江省瑞安市商城大厦四楼8号办公室)领取考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7年1月19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考试
考试日期定于2017年1月21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考试通知书。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限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成绩同分,另行加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人才网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考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否 则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反映并查实不予聘用或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岗位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a12333.com/
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
招聘咨询电话:0577-65651795。
原标题: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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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经费
形式 |
招聘计划 |
资格条件 |
备注 |
咨询电话 |
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招聘
数量 |
户籍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
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承担行政职能) |
全额
拨款 |
01 |
综合管理 |
1 |
温州市 |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详见附件2对应岗位 |
|
0577-66872910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市卫生监督所(承担行政职能) |
全额
拨款 |
02 |
卫生监督管理 |
1 |
浙江省 |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详见附件2对应岗位 |
基层一线工作。 |
0577-58872008
0577-58872009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环境监察大队(承担行政职能) |
全额
拨款 |
03 |
环境保护 |
3 |
浙江省 |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详见附件2对应岗位 |
基层一线工作(需夜间执法),适宜男性。 |
0577-65850585 |
市商务局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瑞安市支会 |
全额
拨款 |
04 |
经济应用 |
1 |
浙江省 |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详见附件2对应岗位 |
|
0577-65812508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计量测试检定所 |
全额
拨款 |
05 |
中文与新闻 |
1 |
浙江省 |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详见附件2对应岗位 |
|
0577-25668226 |
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
全额
拨款 |
06 |
土木建筑 |
1 |
浙江省 |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详见附件2对应岗位 |
|
0577-65610560 |
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
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
全额
拨款 |
07 |
交通运输 |
1 |
浙江省 |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详见附件2对应岗位 |
|
0577-58918239 |
2、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附件2
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的划分,结合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招聘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具体如下:
一、“01综合管理”可报考专业:
专业不限。
二、“02卫生监督管理”可报考专业: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放射医学、航空航天与航海医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等;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等;
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等;
管理科学与工程、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军事预防医学等;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等;
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新闻学、传播学等。
三、“03环境保护”可报考专业:
分析化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
四、“04经济应用”可报考专业:
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等。
五、“05中文与新闻”可报考专业:
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新闻学、传播学等。
六、“06土木建筑”可报考专业:
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等。
七、“07交通运输”可报考专业: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等。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报名。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