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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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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根据行政执法及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执法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和单位规章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男性交通运输协助执法人员86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8米以上。
(三)高中以上学历(含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1995年5月1日以前出生)
(五)大专毕业生、复退军人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6、直系 91EXAm.org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系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它原因不宜从事交通协助执法工作的。
三、岗位描述
1、协助交通执法人员负责县管国道省道及县道公路路政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2、协助交通执法人员负责交通运政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3、协助交通执法人员负责本区交通安全设施、经营性停车设施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4、协助交通执法人员负责本区范围内的客运出租汽车、公共交通汽车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5、协助交通执法人员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新都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新泰路东段15号)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 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40%,体能测评20%。
(一)笔试和体能测评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应聘者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新都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协助执法人员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组织实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具体标准见附件)。具体测评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者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能力。
2、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
六、体 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所从事工作岗位具体情况执行,男身高1.68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 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考察合格者经培训合格后,由新都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与其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与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为两年。同时,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工作需要将分配部分人员到局交通运输管理所、局公路管理所协助该单位从事协助执法及管理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新都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必须按规定遵守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1200元/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交通协助执法人员,月薪为基本工资1120元,岗位工资200元,绩效考核工资400元。
(三)根据工作加班情况发放加班费(480元/月以内)。
(四)按规定发放法定假日加班费
(五)年终一次性考核奖按考核结果奖励(3000元以内)。
(六)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失业、工伤)和人身意外保险。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3045421 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科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3045419 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办 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