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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技术审查和审评工作;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研究,参与拟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指导地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业务;负责监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负责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配方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公告在我单位门户网站(www.zybh.gov.c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www.sfda.gov.cn)和公招网(www.gongzhao.net)同时发布,应聘者统一到公招网(www.gongzhao.net)注册简历报名并下载《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应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17:00。
(二)资格审查
1.2017年2月27日,将在我单位门户网站(www.zybh.gov.cn)和公招网(www.gongzhao.net)公告通过简历筛选符合招聘条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2017年3月3日上午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根据现场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到5:1,低于5:1的则该岗位本次取消招聘。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2.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应聘报名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9:00-11:30。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英语。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到3:1,低于3:1的则该岗位本次取消招聘。
2017年3月24日,将在我单位门户网站(www.zybh.gov.cn)和公招网(www.gongzhao.net)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3月26日(暂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2.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3.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如果在考察和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编制外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卫生部人力资源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制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编制外人员薪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10-66230613(周一~周五8:30~16:30)
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03(周一~周五9:00~17:00)
原标题: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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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doc
附件1
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
单位(盖章):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业
要求
|
学历
学位
|
岗位职责
|
任职条件
|
01
|
特殊医学
用途
配方食品
审查
|
5人
|
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医学、
药学
|
硕士
研究生
(含)及以上
|
1.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的技术审评;
2.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工艺的技术审评;
3.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标准的技术审评;
4.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验报告的技术审评;
5.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技术审评;
6.负责相关技术文件的起草工作;
7.负责相关专业的复核工作。
|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
2.具有食品卫生、营养、卫生检验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
3.熟悉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
4.熟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5.具有食品、营养、药品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02
|
婴幼儿
配方乳粉
审查
|
4人
|
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医学、药学
|
硕士
研究生
(含)及以上
|
1.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标签与说明书的技术审评和复核;
2.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变更的技术审评和复核;
3.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件制作、审核、上报;
4.负责相关技术要求和规程文件的起草工作;
5.负责相关技术调研、咨询工作。
|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
2.具有食品卫生、营养、卫生检验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
3.熟悉食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行政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
4.熟悉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5.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业
要求
|
学历
学位
|
岗位职责
|
任职条件
|
03
|
特殊食品
注册申报
受理
|
3人
|
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医学、药学
|
硕士
研究生
(含)及以上
|
1.负责保健食品注册及备案申报资料的受理工作;
2.负责保健食品注册及备案受理相关咨询工作。
3.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报资料的受理工作;
4.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受理相关咨询工作。
|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
2.具有食品卫生、营养、卫生检验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
3.熟悉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行政许可相关工作程序;
4.具有食品、营养、药品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04
|
保健食品
审评
|
6人
|
食品、公共卫生、医学、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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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研究生(含)
及以上
|
1.负责产品配方技术的审评工作;
2.负责产品保健功能的技术审评;
3.负责产品生产工艺的技术审评;
4.负责产品的安全性技术审评;
5.负责产品技术要求的审评工作;
6.负责产品的标签说明书的技术审评;
7.负责产品许可检验结果的审核;
8.负责整理、审核产品报批资料;
9.负责审评意见的录入。
|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
2.熟悉保健食品、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3.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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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化妆品
审评
|
2人
|
化学、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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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含)及以上
|
1.负责首次申报特殊用途化妆品技术审评工作;
2.负责首次申报特殊用途化妆品各类结论的报批工作。
3.负责首次申报、延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核工作;
4.负责首次申报、延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产品各类结论的报批工作。
|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
2.熟悉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标准;
3.具有化妆品生产、研发、检验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业
要求
|
学历
学位
|
岗位职责
|
任职条件
|
06
|
食品许可指导
|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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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
|
硕士
研究生(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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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技术规范制定;
3.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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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40周岁(含)以下;
2.熟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3.能够胜任出差(1-2周/月);
4.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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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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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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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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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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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专科
(含)
及以上
|
1.负责单位邮件收发、报刊图书、办公用品管理;
2.负责单位内部公文运送;
3.承担审评会、培训会会务工作;
4.协助审评资料原件、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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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35周岁(含)以下;
2.具有较强沟通交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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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财税
|
1人
|
财会
|
大学
本科
(含)
及以上
|
1.负责薪酬核算;
2.负责各项税费的计缴;
3.负责政府采购有关工作;
4.负责发票的购领、税务登记证的办理、年检及变更等,并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及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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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35周岁(含)以下;
2.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3.熟练掌握财务软件;
4.熟悉国家有关税务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具有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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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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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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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应用技术、系统维护、信息安全、软件工程、食品、公共卫生、医学、药学
|
大学
本科
(含)
及以上
|
1.负责单位信息化系统及软件项目管理的辅助工作;
2.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