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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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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
应聘单位: 应聘岗位及代码(如使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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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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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19 年 月 |
近期正面 2寸彩照 (资格复审时 贴实照)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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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户籍 |
xxx省xxx市xxx县(市、区) |
在职状况 |
(含在校学生、在职或不在职等)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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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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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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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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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
(按起始时间、毕业学校、专业及研究方向、学历及学位顺序,含接受的培训项目。自大学起填写) |
工作经历 |
(按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岗位、担任职务、主要工作内容等顺序,可单独另附) |
职称或 职业资格 |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能力资格和技术等级证书,以及发证单位和取得时间) |
科研成果 |
(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主要指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主编)身份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学术著作,主持的研究项目、专利等情况。如内容较多,可单独另附。) |
学术社团和社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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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1、请择要如实填写表格内容,也可另附表格或其他材料补充说明个人重要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2、此表请在现场报名或资格复审时由本人签名确认。 |
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是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预防、医疗、科研为一体的浙江省唯一一家省级三级乙类皮肤病专科医院。办公地点位于德清县城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1个岗位共17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 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2017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备注信息中注明对具备特定条件者放宽年龄条件的,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50周岁。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招聘”)到报名邮箱huangjie1028@sina.com,报名表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之日后3天内完成。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其本人,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二)考试
考试一般含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招聘条件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不安排笔试。其他岗位中,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具体笔试科目见《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2017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下一环节考试的人员名单,少于5人全部入围。考试时间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应用能力以及与单位、岗位的匹配度。护理岗位面试还包括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应于参加面试当天接受资格复审,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就业 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http://www.zjspfb.com/ “公示信息/人事信息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zjwst.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 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8770909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8073170
原标题: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17年招聘岗位表.xlsx
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2017年招聘岗位表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人数 |
招聘对象 |
年龄上限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备 注 |
笔试科目 |
皮肤科 |
专业技术 |
D04-17-01 |
3 |
不限 |
35周岁 |
皮肤性病学、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学、美容医学 |
硕士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 |
临床医学 |
美容外科 |
专业技术 |
D04-17-02 |
1 |
不限 |
35周岁 |
整形外科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 |
临床医学 |
健康管理中心/内科 |
专业技术 |
D04-17-03 |
1 |
不限 |
45周岁 |
临床医学 |
硕士及以上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 |
不安排 |
健康管理中心/妇科 |
专业技术 |
D04-17-04 |
2 |
不限 |
35周岁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 |
临床医学 |
健康管理中心/耳鼻咽喉科 |
专业技术 |
D04-17-05 |
1 |
不限 |
35周岁 |
耳鼻咽喉 |
本科及以上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 |
临床医学 |
健康管理中心/口腔科 |
专业技术 |
D04-17-06 |
1 |
不限 |
35周岁 |
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 |
口腔医学 |
健康管理中心/ B超室 |
专业技术 |
D04-17-07 |
2 |
不限 |
35周岁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方向)相关专业、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从事B超工作5年及以上,有妇科B超或三维B超经验者优先。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