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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七天前向曲靖日报社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在资格复审阶段,已经递补过两次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过一次的岗位进行第二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将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需等额面试的须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人员由曲靖日报社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按曲靖市委组织部批准的《曲靖日报社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详见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方案有关内容。
面试地点:曲靖日报社
3.有关事项
⑴面试方式见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方案有关内容。
⑵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 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 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政策性加分)&pide;2.5〕×50%+〔面试提问+面试专业笔试成绩〕 ×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pide;2.5〕×50%+〔面试提问+面试专业笔试成绩成绩〕 ×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 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 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日报社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 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曲靖日报社组织统一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曲靖日报社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 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曲靖日报社按照笔试、面试、考核、 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日报社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办理前,向曲靖日报社提交《曲靖市2013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曲靖市委组织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 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市纪委第一派出纪工委有关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 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 相应处罚。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
曲靖市纪检监察机构、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等相关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日报社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日报社办公室:0874-3312156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0874—3128150
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74—3128969
曲靖日报社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
序号 |
区划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类别 |
拨款方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学历性质条件 |
年龄条件(周岁以下) |
放宽年龄(周岁以下) |
性别条件 |
招聘专业 |
就业情况 |
其他条件 |
考试类别 |
是否笔试 |
备注 |
限制级别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专业 |
1 |
市直 |
曲靖日报社 |
曲靖日报社 |
编辑、记者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额拨款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
|
教育学、新闻出版、中国语言文学三个二级目录中的所有专业 |
未就过业 |
|
文史哲学类 |
是 |
|
|
曲靖日报社
2013年6月25日
Chiefly the mold of a man's fortune is in his own hands. 一个人的命运主要由他自己塑造.
Words without ideas are likes sails without wind. 言之无物犹如有帆无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