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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6〕10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拟从全县大学生村官^91考试网开考核招聘12名工作人员补充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从大学生村官^91考试网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12名。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满意度测评率从高到低排序。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16年12月31日。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二)填报信息和提供相关资料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请考生直接从中国青川网站下载)的各项内容(一式4份),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考核招聘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情况在中国青川网站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
四、组织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中国青川网站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同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五、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按照规定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根据面试、考察、体检及岗位需求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单位。经上报审批后,在中国青川网站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县级部门单位。
八、纪律与监督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等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7206367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6543
(二)监督电话
青川县纪委、县监察局 7202492、7202525
原标题: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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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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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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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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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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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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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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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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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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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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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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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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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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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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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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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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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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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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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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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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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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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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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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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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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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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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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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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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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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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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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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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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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专业
证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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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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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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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
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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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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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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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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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党(工)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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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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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组织、人社
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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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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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组织、人 社 部 门 审核上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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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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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组织、
人 社 部 门
批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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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川组通〔2016〕103号文件予以确认。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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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本人档案中一贯使用的姓名,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3.“民族”:用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4.“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填写。
8.“所学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9.“所学学科”: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填写。
10.“学历”:按“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普通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填写。
此栏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具体说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厅统一公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填写“中专毕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的,填写“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的,填写“研究生班毕业”;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填写“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
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院校取得学历的,分别填写“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
通过党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通过党校函授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 。在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11.“学位”:填写本人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一类。
12.“工作所在地”:填写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13.“现任职务”: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文书、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群团干部等。
14.“职称”:填写本人已评定职称。
15.“拟聘岗位”:填拟参加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名称。
16.“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