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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点研究基地提供下列条件:
(一)能充分满足国内外专兼职研究人员驻所研究工作需要的办公用房、图书资料用房和生活用房。其中,重点研究基地科研办公和图书资料用房分别不得少于200平米。
(二)能充分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和先进软件、实验室仪器设备、传真机、复印机和国际互联网络终端。 (三)重点研究基地要加强网站建设,建设本学科领域的专业性网站,为加强国际交流,要有英文(或其他语种)的网页,内容丰富并随时更新。为充分利用网络功能进行学术交流,重点研究基地要在自己的网站建立学术交流平台。 (四)能充分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专业图书资料,特别是外文图书资料。 (五)高校应支持重点研究基地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高水平学术刊物、电子期刊或集刊(年刊),努力建立本学术领域最高水平的成果发表园地。学术刊物应注明“XX高校XX研究所(中心)主办”。 重点研究基地应建立独立于高校图书馆的专门图书资料室,要拥有种类齐全的专业书刊资料,特别应收集必要的外文书刊资料,还应注意最新书刊资料和非出版物(如研究案例等)的收藏。图书资料室应配备具有图书馆员或相应职称的专职资料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对本研究领域的图书资料进行编目; 2.对重点研究基地图书资料年度专项经费采购的书刊资料单独造册登记; 3.为研究人员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 高校图书馆应优先满足重点研究基地图书资料特别是外文图书资料的订购需要,并提供有关资料编目、信息查询服务。 重点研究基地应建立与其名称或研究方向相符的专业资料库或数据库。教育部将统一组织专业资料库或数据库软件的研制开发,并制订有关管理办法;各重点研究基地应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录入、系统维护和信息服务等项工作。
十、档案管理
各重点研究基地应建立完备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 1.科研人员档案,如聘任合同书,出国学术交流证明等; 2.科研项目档案,如立项通知书、委托研究合同书等; 3.科研成果档案,如研究成果正本,奖励证书等; 4.学术会议档案,如会议通知,会议论文,会议纪要等; 5.科研经费档案,如各项经费拨入和支出账册等; 6.工作报告档案,包括各类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及决议文本,重点研究基地大事记等; 7.其他档案。
十一、报告制度
工作报告制度。各重点研究基地应建立工作简报制度。报告内容包括:
1.重大学术活动报告,如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学术会议纪要、高校或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2.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3.规章制度制订、修改和执行情况报告; 4.其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各基地可根据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随时通过网上报送。 工作简报的内容将列入检查评估指标体系。 成果简报制度。各重点研究基地应建立成果简报制度。简报内容包括: 1.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摘要; 2.学术研讨会成果摘要; 3.研究咨询报告摘要; 4.主要论文、专著摘要。 成果简报应随时通过网上报送(涉及保密内容的要通过专门渠道上报)。
十二、检查评估
为了促使重点研究基地尽快达到建设标准,各依托高校要加强对重点研究基地的指导、检查和协调,帮助重点研究基地解决问题,并随时通过工作简报的形式向教育部上报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情况。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每四年为一个周期,在检查和评估达标的基础上进入新的建设周期。评估的同时受理新的同一研究方向机构的竞争申报。检查评估采取高校自检、申请评估和组织抽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一)高校自检:在四年建设周期内,高校要组织对本校重点研究基地的年度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各高校要将检查结果,整改工作总结等报教育部备案。 (二)申请评估:在建设周期的第四年,高校在自评的基础上,对具备优秀条件的重点研究基地,向教育部提出进行“优秀重点研究基地”的评估。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申请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进行“优秀重点研究基地”评估。对教育部组织评估认定为“优秀重点研究基地”的,将在经费和立项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组织抽查:对即将进入新的建设周期的基地,教育部每年组织专家对30%左右的重点研究基地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基地,予以黄牌警告,并减少一个重大项目,限期整改。一年后复查。第二次检查不合格,撤销重点研究基地资格。对基地抽查的同时将对高校的基地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四)评估的重点、主要内容和办法: 1.评估重点:检查评估工作要与科研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相适应,以科研质量为导向,重点考察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基地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学术队伍和整体运作。对基础研究类的成果侧重评价原创性和学术性,对应用研究类的成果侧重评价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各个基地要注重形成自己的学派和学术风格,培育自己标志性的学术贡献和学术成果。 2.评估内容: (1)重点研究基地全面达到5项建设标准的情况,特别是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主要是理论创新和学术贡献;对学科和研究领域的拓展和深化;中长期科研规划实施以及科研目标的实现等。重点研究基地除报告科研进展情况外,要提交能反映其科研概貌和水平、以重点研究基地署名的成果目录,简要评价和说明。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是评估的主要内容之一,要考察从课题选择,研究队伍组织,课题实施,结项验收的全过程,特别注重成果的转化,社会反响和社会效益。 (2)高校在科研体制改革以及设施、经费、政策等方面支持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措施落实情况。 (3)高校科研处和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的管理工作水平、效率和绩效。 3.评估方法: 评估(竞评)工作采取通讯评审和专家组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参与竞评机构的《申请评审书》和被评估重点研究基地的《评估报告书》同时发给专家进行评审,平等竞争,最后以专家考察组无记名差额投票、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的办法,择优胜者列入新一周期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通过评估的基地和新列入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研究机构名单,由教育部公布。在检查和评估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减少拨款、停止拨款、限期整改、撤销资格等处理: (1)重点研究基地的办公用房、资料用房、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网站建设等不达标或无明显改善; (2)实施单位的配套经费未到位或违反重点研究基地资助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 (3)实施单位支持重点研究基地的政策措施没有落实; (4)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或没有取得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5)评估中有弄虚作假、谎报数据等现象; (6)重大项目成果存在抄袭剽窃问题和其他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 (7)经专家检查评估确认,其他高校同一研究方向的科研机构其整体研究水平和实力已超过现有重点研究基地。
十三、附则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各重点研究基地依托高校应根据本办法制订本高校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各高校制定的实施细则和各重点研究基地制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得与本办法冲突。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亦可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简称:重点研究基地。英文全称:Key Research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at Universities。英文简称:Key Research Institute,英文缩写:KRI。各重点研究基地对外称:普通高等学校(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XX大学XX研究中心(所)。以上名称规范,在各重点研究基地的有关文件、文稿、书信以及对外联系中,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
2、中国海洋大学特聘教授岗位申报表.doc
附件2:
中国海洋大学特聘教授
岗 位 申 报 表
申报人姓名:
所在学科:
研究方向:
申报层次:
申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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