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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单位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以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方式,招聘从事辅助性工作的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4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服务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 9:00-5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5月4日11:00-5月8日16:00
报名网站: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grs.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5月4日 11:00-5月8日12:00
招聘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5月4日11:00-5月9日12: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2017年5月22日9:00—25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应聘须知》),于2017年5月5日9:00至5月9日16:00到县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招聘岗位及时在阳谷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信息采集:2017年5月23日9:00—25日17:00,应聘人员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现场采集掌静脉和身份证信息,具体信息采集地点另行通知。凡不按要求采集信息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通知》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审查单位要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考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服务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服务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报的材料见《应聘须知》。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工作在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购买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情况和资格条件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考核体检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报名岗位确定服务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要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发放工资、按企业保险制度缴纳社会保险。受聘人员的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比照不高于使用单位相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确定。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通知附件与本通知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通知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1、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人员应聘须知.doc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人员
应 聘 须 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凡符合《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人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本专科、专升本、研究生等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不能应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3.“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通知》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7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4.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通知》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对学历、户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户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5月4日前取得。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9.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10.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
取消招聘岗位的,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材料主要有: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口薄、报到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对资格审核前未发放各类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需正常毕业)、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待证书发放后逐一审核;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相关证书等;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1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通知》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7年5月4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13.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全县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全县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6.《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人员应聘须知》的适用范围?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人员应聘须知》仅适用于此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
17. 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通知》附件与《通知》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通知》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网上报名期间,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