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鞍山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鞍山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3、符..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2013年08月辽宁鞍山高新区招聘26名人员公告(一)
2013-08-14 18:12:3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关注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3年鞍山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鞍山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参照《2012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年龄需在相应年度8月14日(含)后出生。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二、岗位设置及 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高新区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2013年8月23日8:30-11:30 13:30-5:00(8月17日休息)

2、报名地点:鞍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高新区管委会二楼西侧)。咨询电话:0412-5220359、5213390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需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其中《报名信息表》可登录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asrc.gov.cn、鞍山高新区网站www.asht-zone.gov.cn下载。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后果,由应聘人自负。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2013年8月29日、8月30日,报名应聘人到报 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申论,主要考察应聘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的相应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中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处置能力。

应聘人权重得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后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鞍山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应聘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实际工作能力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高新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应聘人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有关说明

1、被聘用人员为企业身份,参照《鞍山市产业园区和新城新市镇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鞍人社发[2012]76号)、《鞍山市产业园区和新城新市镇公开选聘工作方案》(鞍人社发[2012]77号)进行管理,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聘期2年,试用期6个月。对贡献突出或考核优秀的人员,可按新型体制机制相关管理规定转为事业身份。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 面试、体检等人员名单及相关的时间和地点,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srs.gov.cn)和鞍山高新区网站(http://www.asht-zone.gov.cn)公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3年08月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地..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