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间段、同一考官组的条件下完成。面试考场按规定规范设置,整个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备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总成绩计算
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即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①不限专业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70%+《作文》成绩×30%+5分;
②县卫计系统、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考试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5分;
③其他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5分。
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五、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未考专业知识的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各科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考生应聘录取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
六、公示及备案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五年,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报考条件、考试程序和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参与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如出现违反纪律规定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处理。
九、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今年我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通过“绿色通道”引进13名高端人才(附表四),若在本次我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前(即5月18日以前)通过“绿色通道”方式最终未能引进的专业人才岗位,一并纳入本次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在报名前(即5月18日以前)发布补充公告,学历要求放宽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369377(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3-33695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表一: |
|
|
|
|
|
|
|
|
|
|
|
2017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机构
层级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描述 |
岗位
代码 |
招聘计划 |
资格条件 |
备注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1 |
县畜牧
兽医局 |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乡镇 |
财务股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
01 |
1 |
财务会计类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硕士研究生参加应聘年龄放宽3年,博士研究生参加应聘年龄放宽5年。 |
2 |
县水利局 |
县河道堤防管理局 |
乡镇 |
工程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长江干堤工程管理、日常维修养护及工程整险加固等工作 |
02 |
1 |
水利类、土木类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3 |
县电排电灌站管理处 |
乡镇 |
机电运行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排灌机组电气运行管理及日常维休养护等工作 |
03 |
1 |
电气类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4 |
华阳河分蓄洪区
黄梅隔堤管理处 |
乡镇 |
工程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分蓄洪区隔堤工程管理、日常维修养护及工程整险加固等工作 |
04 |
1 |
水利类、土木类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5 |
县水政监察大队 |
县直 |
行政执法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水事行政执法、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法律文书制作等工作 |
05 |
1 |
法学类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6 |
县农机局 |
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
县直 |
农机推广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机具造型、定性及推广工作 |
06 |
1 |
农业工程类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7 |
县财政局 |
乡镇财政所 |
乡镇 |
财政所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文秘、材料宣传报道等工作 |
07 |
1 |
汉语言文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8 |
乡镇财政所 |
乡镇 |
财政所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财务、会计等工作 |
08 |
3 |
财会、金融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9 |
乡镇财政所 |
乡镇 |
财政所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所内日常事务等工作 |
09 |
1 |
不限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10 |
县房管局 |
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
县直 |
交易所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房地产交易转让抵押等工作 |
10 |
1 |
建筑学、土木工程类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11 |
县审计局 |
县审计局派出
审计工作站 |
乡镇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政工党建、文秘宣传等工作 |
11 |
1 |
语言文学类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两年以上
工作经历 |
12 |
县住建局 |
小池园林所 |
县直 |
工程技术
人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
12 |
1 |
风景园林、园林景观设计、园林技术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13 |
县建筑质量监督站 |
县直 |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13 |
1 |
建筑学、土木工程类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5年。 |
14 |
黄梅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分局 |
乡镇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建筑行业管理工作 |
14 |
1 |
不限专业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15 |
县国土局 |
五祖国土资源所 |
乡镇 |
国土资源管理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乡镇土地管理工作 |
15 |
1 |
不限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硕士研究生参加应聘年龄放宽3年,博士研究生参加应聘年龄放宽5年。 |
16 |
濯港国土资源所 |
乡镇 |
国土资源管理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乡镇土地管理工作 |
16 |
1 |
土地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17 |
县人社局 |
县机关事业单位
保险局 |
县直 |
柜台缴费窗口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负责机保核定缴费工作 |
17 |
1 |
财会、统计及相关经济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18 |
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
县直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日常管理、文秘等工作 |
18 |
1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及以上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19 |
乡镇人社服务中心 |
乡镇 |
乡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农保记录、核算工作 |
19 |
2 |
不限专业 |
大学专科
及以上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20 |
县卫计局 |
县人民医院 |
县直 |
临床医疗 |
专业技术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20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本科生,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6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的本科生,年龄可放宽到1977年6月1日之后出生。 |
21 |
县中医医院 |
县直 |
临床医疗 |
专业技术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21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22 |
县妇幼保健院 |
县直 |
临床医疗 |
专业技术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22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23 |
县中医医院 |
县直 |
中医 |
专业技术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23 |
1 |
中医、中西医结合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24 |
县妇幼保健院 |
县直 |
中医 |
专业技术 |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24 |
1 |
中医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25 |
县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