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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林业局2013年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0〕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文件来源:91考试网精神,为做好我县2013年林业局事业单位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和程序
1、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的方式进行。
2、选调工作按照编制选调计划、发布选调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3、选调工作在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罗甸县林业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选调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选调人数
此次2013年罗甸县林业局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详见选调岗位一览表)。
三、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仅限我县正式在编在册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为准)(详见选调岗位一览表)。
4、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体力,能吃苦耐劳。
5、在2011年8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2011、2012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2011年试用期为不定等次除外)。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选调岗位一览表)。
7、报考人员向选调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我县非正式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单位人员。
(2)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4)2011、2012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 下等次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选调报考条件的。
四、发布选调公告
按照选调计划,提前7天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信息,并在罗甸县电视台播放选调相关信息。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由选调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 8月23 日— 月2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罗甸县林业局办公室(四楼)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罗甸县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3:1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
5、报名工作由局选调办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首次参加工作的文件复印件及任职文件 (加盖行文部门印章);
(4)2011、2012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考核部门印章);
(5)报考所需的相关资格证明;
(6)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初审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资格等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初审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并确认初审合格;初审不合格的由审查人员当场告知报考人员,不允许报考,并说明理由。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
笔试科目名称:《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准考证由选调单位办公室统一制作、发放。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 8 月 25 日早上8:00—8:30分。
领取准考证地点:罗甸县林业局(四楼办公室)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均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能满足1:3比例,就按1:3比例确定;如不足1:3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阅读《考生须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的,不能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公告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考 核
以拟选调人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考核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核对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干部 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文件精神进行相关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林业局自行负责,考核组由2人及以上组成。在考核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核中发现考生有本公告第四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选调单位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选调的人员或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拟调用的人员。
3、正在受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选的将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七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拟调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0〕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填写调动登记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被确定为调用人员的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调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十一、在选调过程中,发布的各项选调信息均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密切注意。公布的选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选调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好选调工作,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拟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身份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所报考职位的性质和国家、省有关薪酬制度执行。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 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调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用。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3)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人员。 2、学历需为大专及以上(详见选调岗位一览表)。
十二、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三、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公告解释权归罗甸县林业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4-7621132 (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股)
0854-7611133 (罗甸县林业局)
监督电话:0854-7612508 (罗甸县监察局)
附件:
1.罗甸县林业局2013年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待更新)
2.罗甸县林业局201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待更新)
罗甸县林业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5日
One in love fears no storm; he fears only the death of love. 恋爱者不会害怕暴风雨,他只担心爱情的终止.
He that stumbles and falls not mends his pace. 绊了一脚而未跌倒的人,一定会走得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