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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 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违法乱纪、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辞职、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未满3年的人员;
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6、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的。
八、公示、聘用审批、聘用待遇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岗位确定。根据公布的招聘职位计划数(详见附件一)及考生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报考 “幼儿教师”、“学生宿舍管理员”、“乡镇计划生育和医疗服务中心”职位的考生依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定聘用岗位。
3、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黔府发〔2006〕4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其他规定
1、新聘用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得调动、改行、调离本县或擅自脱产学习。
2、高中、幼师教师职位被聘用人员须在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3、在聘用过程中,发 现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1)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违法乱纪、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辞职、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未满3年的人员;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6)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经办人相关责任。
5、在本次公开招聘中,如应聘人员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均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望谟县各类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十二、本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616196
监督电话:0859—4611145
| 附件一:2013年望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 |
| 单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岗位性质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笔试科目 |
备 注 |
| 1301 |
县教育局 |
001 |
第一中学 |
语文教师 |
3 |
专业技术岗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中文、汉语言文学 |
师范类院校或师范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毕业生。 |
现行教材高中1—3年级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总分100分) |
|
| 002 |
数学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应用与数学 |
| 003 |
英语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 |
| 004 |
政治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政治、思政、政史 |
| 005 |
历史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历史、史地 |
| 006 |
地理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地理、史地 |
| 007 |
物理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应用物理 |
| 008 |
化学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应用化学 |
| 009 |
音乐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 |
| 010 |
美术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美术 |
| 011 |
心理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心理学 |
| 012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 |
| 013 |
网络工程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网络工程 |
| 1302 |
县教育局 |
001 |
第二中学 |
语文教师 |
1 |
专业技术岗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中文、汉语言文学 |
师范类院校或师范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毕业生。 |
现行教材高中1—3年级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总分100分) |
|
| 002 |
数学教师 |
4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应用与数学 |
| 003 |
英语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 |
| 004 |
政治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政治、思政、政史 |
| 005 |
历史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历史、史地 |
| 006 |
地理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地理、史地 |
| 007 |
物理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应用物理 |
| 008 |
化学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应用化学 |
| 009 |
生物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生物、生化 |
| 010 |
音乐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 |
| 011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 |
| 1303 |
县教育局 |
001 |
职业高中 |
语文教师 |
4 |
专业技术岗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中文、汉语言文学 |
师范类院校或师范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毕业生。 |
现行教材高中1—3年级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总分100分) |
|
| 002 |
数学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应用与数学 |
| 003 |
英语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 |
| 004 |
物理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应用物理 |
| 005 |
音乐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 |
| 006 |
美术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美术 |
| 1303 |
教育局 |
007 |
职业高中 |
体育教师 |
3 |
专业技术岗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 |
师范类院校或师范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毕业生。 |
现行教材高中1—3年级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总分100分) |
|
| 008 |
舞蹈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舞蹈 |
| 009 |
政治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政治 |
| 010 |
电子运用技术教师 |
4 |
本科及以上 |
电子技术运用 |
| 011 |
信息技术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
| 012 |
汽车维修与运用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汽车维修与运用 |
| 013 |
电子电工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电子电工技术 |
| 014 |
器乐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器乐学 |
| 015 |
临床医学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户籍不限 |
《卫生基础知识》 |
| 1304 |
教育局 |
001 |
幼儿教师 |
教育教学 |
70 |
专业技术岗 |
幼师及以上学历 |
幼儿教育及学前教育 |
一、黔西南州户籍考生须具有1、幼师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2、非师范院校幼师、学前教育专业;3、取得招聘“幼儿教师资格证”。二、外州户籍考生须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现行小学教材1---6年级《语文》、《美术》学科基础知识(合卷,总分100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总分100分) |
由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定聘用岗位。麻山乡中心幼儿园7人、石屯镇中心幼儿园7人、桑郎镇中心幼儿园9人、乐元镇中心幼儿园9人、打易镇中心幼儿园7人、坎边乡中心幼儿园7人、油迈乡中心幼儿园7人、岜饶乡中心幼儿园5人、昂武乡中心幼儿园5人、纳夜镇中心幼儿园7人。 |
| 1305 |
教育局 |
001 |
学生宿舍管理员 |
学生宿舍管理 |
31 |
专业技术岗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性别:男,2013年2月28日前为望谟县户籍的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外县户籍考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
现行小学教材1---6年级《语文》学科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总分100分) |
由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聘用岗位。第二中学2人、第三中学2人、第四中学2人、新屯中学2人、职业高中1人、打易中学2人、石屯中学1人、郊纳中学1人、纳夜中学1人、乐旺中学1人、乐元中学1人、坎边中学1人、蔗香九年制学校1人、麻山九年制学校1人、岜饶九年制学校1人、大观九年制学校1人、油迈九年制学校1人、乐宽小学1人、油迈民族小学1人、坎边小学1人、乐康小学1人、桑郎小学1人、二泥小学1人、打易小学1人、牛场小学1人、乐旺小学1人。 |
| 002 |
31 |
性别:女,2013年2月28日前为望谟县户籍的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外县户籍考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
由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聘用岗位。第二中学2人、第三中学2人、第四中学2人、新屯中学2人、职业高中1人、打易中学2人、石屯中学1人、郊纳中学1人、纳夜中学1人、乐旺中学1人、乐元中学1人、坎边中学1人、蔗香九年制学校1人、麻山九年制学校1人、岜饶九年制学校1人、大观九年制学校1人、油迈九年制学校1人、乐宽小学1人、油迈民族小学1人、坎边小学1人、乐康小学1人、桑郎小学1人、二泥小学1人、打易小学1人、牛场小学1人、乐旺小学1人。 |
| 1306 |
发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