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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有工作单位的未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1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报到证等证书取得时间,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时间等
1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察方法和留存的材料
1、按照《2013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察工作参考方案》等有关规定进行,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
2、考察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①个人总结(在职人员近2年内、非在职人员在校期间和毕业之后的情况);②考察对象为在职或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公章),其他人员要求户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鉴定材料(加盖村居委公章);③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计生委分别出具考察对象的综治证明和计生证明;④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提供其直系血亲政审材料;⑤《2013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贴报名时同底版照片(附后,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必须用A4纸张);⑥被考察人档案;⑦被考察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等。
3、请各位考生在考察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问题及时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15762966906
4、考查不合格或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不能被聘用。
附:2013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审批表.doc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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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never too late to learn. 学习从不嫌晚. The storehouse of wisdom is stocked with proverbs. 智慧的仓库里储满箴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