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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7年07月广西北海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一)
2017-07-27 17:43:5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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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海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性别 准考证号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1 524505051214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1 524505051119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1 524505051424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1 524505051218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1 524505051307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1 524505051317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1 524505051411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1 524505050907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2 524505051313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2 524505051220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2 524505051330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2 524505051118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2 524505051318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2 524505051422
北海市人民医院 病房护师 544505053124
北海市人民医院 病房护师 544505053114
北海市人民医院 病房护师 544505052422
北海市人民医院 病房护师 544505053323
北海市人民医院 门诊药房药师 534505051725
北海市人民医院 检验师 554505053607
北海市中医医院 中医师 514505050822
北海市中医医院 中医师 514505050823
北海市中医医院 临床医师 524505050906
北海市中医医院 临床医师 524505051015
北海市中医医院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医师 564505053910
北海市中医医院 心电室、B超室医师 524505051323
北海市中医医院 药剂师 534505051710
北海市中医医院 护士 544505053317
北海市中医医院 护士 544505052125
北海市中医医院 护士 544505053110
北海市中医医院 护士 544505052225
北海市中医医院 财务 214505050222
北海市中医医院 技术员1 214505050216
北海市中医医院 技术员2 314505050613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1 524505051226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西医临床岗位1 524505051206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西医临床岗位2 524505051413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西医临床岗位3 524505051117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学技术岗位 554505053509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 544505052122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 544505052827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 544505053030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 544505052707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 544505052213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财务科、人事科职员 214505050211
北海市妇幼保健院 心电图医师 524505050930
北海市妇幼保健院 检验技士 554505053615
北海市妇幼保健院 护士 544505052309
北海市妇幼保健院 儿科护士 544505052115
北海市妇幼保健院 助产士 544505052102
北海市妇幼保健院 财务人员 214505050206
北海市结核病防治院 临床医师 524505051019
北海市结核病防治院 护师 544505052603
北海市皮肤病防治院 财务 214505050204
北海市皮肤病防治院 中西医结合 514505050727
北海市皮肤病防治院 临床医师 524505051104
北海市中心血站 采血护士 544505053301
北海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指挥调度员4 544505053225
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 考务管理人员 214505050302
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 信息管理人员 314505050615
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中心卫生院 护士 544505052710
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中心卫生院 护士 544505053320
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中心卫生院 药士 534505051706
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中心卫生院 影像医师或技士 554505053626

附件2

2017年北海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考生须知

 

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三天,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在采血、B超检查前要禁食8-12小时,采血、B超检查完成后方可进食。

2.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公告发布2天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考生产后30天内需报告体检实施机关、并于5个月内提出体检申请,逾期不提出体检申请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已经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体检实施机关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当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报到,并配合做好身份核验、抽签、缴交体检费等工作。

4.身份核验前须将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拒不交出或隐瞒不交的,一经发现即作违纪违规处理。

5.体检结束后由考生本人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表》中的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受检者签字、报考职位、身份证号等。填写信息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手术史的还须提供《出院小结》。

6.考生体检时应配合体检医务人员进行,同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精神紧张可能会对血压、心电图、心率等检查项目造成影响)。

7.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应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种装饰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着连衣裙、连裤袜。

8.留取尿标本时,请尽量在尿胀时取中段尿液。女性体检前注意清洁外阴,以避免污染。女性经期不宜留尿检查,请在月经干净后三天再补检。

9.妇科检查前请排空小便,未婚女性只需肛检。

10.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1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不能择日或另选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12.严禁打听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务人员、体检编号等保密信息。体检结果由体检组织机关告知考生,不允许个人查询体检结果。

13.体检表中所列项目都要检查,不得漏检、弃检。

14.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本组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组。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后才能离开。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5.考生体检结束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体检结果将由体检组织机关电话通知。

16.体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体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联系。

2017年北海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公告

根据《20 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做好2017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7〕77号)的规定,现将北海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50%+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具体名单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并发放《体检通知书》。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2017年北海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上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1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体检费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7:30前(具体体检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在市级以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市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只对初次体检不能定为合格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费约为400元。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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