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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
(仅供考生提前准备材料参考,以招聘单位的要求为准)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提交材料的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证件照: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4张(蓝、红、白底均可),每张背面均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此外面试人员还应另备2张,进入体检后另行提交)。
2.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3.单位证明,按以下人员分类提交(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1)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且在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2017年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无法提交,则应按下列第(3)项待业人员提交材料;
(2)现在职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按该附件中附注要求开具)原件1份。在职人员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资格复审时自行说明(无需提前来电咨询),并承诺于2017年8月31日(周四)前提交。非特殊原因逾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面试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3)现待业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开具的《失(待)业证明》(见附件6,按该附件中附注要求开具)原件1份。
4.学历学位证明:面试人员本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验证材料:
(1)对于本人已毕业的国内各阶段高等学历,应在“学信网”查询本人各阶段学历(www.chsi.com.cn/xlcx/rhsq.jsp#rhsqxl_cn),下载打印并提交本人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范本见www.chsi.com.cn/xlcx/yb_bgys.jsp)各1份。即:博士研究生应提交其大学专科(如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以此类推。
如面试人员已办理过书面的学历认证,可凭《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范本见www.chsi.com.cn/xlrz/sample.jsp)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代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对于本人2008年9月至2017年1月间取得的国内各阶段学位,应在“学位网”查询本人各阶段学位(www.chinadegrees.com.cn),并提交本人各阶段学位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各1份(操作指南见www.chinadegrees.com.cn/help/help.html)。即:博士学位面试人员应提交其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各1份,以此类推。
如面试人员已办理过书面的学位认证,可凭《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代替“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3)对于本人已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应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详见renzheng.cscse.edu.cn)。
5.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计算机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适任考试成绩网上查询页面打印件(cyxx.msa.gov.cn)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例外情形:在职船员如提交职位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暂不提交,但面试人员应提交书面原因说明并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备查。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面试人员应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已有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报考职位有具体专业工作经验要求,则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中应描述具体工作内容。
相关样本:
1.放弃面试声明书
2.同意报考证明
2.失(待)业证明
放弃面试声明书
××海事局: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你局×××(填写职位代码)职位,笔试总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因×××原因,现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
特此声明
签名(本人手签):
日期:2017年 月 日
注:
1、本声明须随附声明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扫描件)方有效。
2、传真至所报考直属海事局或扫描发邮件至所报考直属海事局。
同意报考证明
××海事局:
×××同志,身份证号:×××,系我单位(在职/人事托管)人员,其人事档案现由×××保管。经研究,我单位同意其报考你局职位。
特此证明。
(盖章)
2017年 月 日
注:
1.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具有人员进出审批权的单位或部门开具此证明;
2.考生如系企业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
(1)劳动关系与人事档案均在现单位的,由现单位开具此证明;
(2)劳动关系在现单位,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托管的,由现单位开具此证明;
(3)劳动关系在现单位,人事档案仍在原单位的,由现单位和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两方开具此证明;
(4)劳动关系在现单位,人事档案仍在毕业学校或地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由现单位和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两方开具此证明。
3.考生如系灵活就业人员,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托管的,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具此证明。
4.考生如系劳务派遣人员,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托管的,由劳务派遣机构和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两方开具此证明。
失(待)业证明
××海事局:
×××同志,身份证号×××,其户籍在×××,现系失(待)业人员。
特此证明。
(盖章)
2017年 月 日
注: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如开具证明机关有固定格式的《失(待)业证明》,可使用其格式。
如考生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代替本证明。
如考生在近半年内(即2017年1月1日以后)离职且未再就业,同时未办理失业登记的,可凭原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代替本证明。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同一职位按准考证号码排序) |
职位代码 |
用人部门 |
准考证号码 |
职位笔试最低分 |
278001 |
福建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1300107 |
147.06 |
278001 |
福建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1302718 |
147.06 |
278001 |
福建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1303020 |
147.06 |
278001 |
福建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1303220 |
147.06 |
278002 |
福建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2300919 |
150.93 |
278002 |
福建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2302829 |
150.93 |
278002 |
福建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2303316 |
150.93 |
278002 |
福建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2304622 |
150.93 |
278003 |
厦门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3300825 |
152.59 |
278003 |
厦门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3303117 |
152.59 |
278003 |
厦门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3303218 |
152.59 |
278003 |
厦门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
278003303302 |
152.59 |
278004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通信中心 |
278004300115 |
156.82 |
278004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通信中心 |
278004300224 |
156.82 |
278004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通信中心 |
278004300616 |
156.82 |
278004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通信中心 |
278004302109 |
156.82 |
278005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通信中心 |
278005301706 |
153.63 |
278005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通信中心 |
278005302203 |
153.63 |
278005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通信中心 |
278005302805 |
153.63 |
278005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通信中心 |
278005303818 |
153.63 |
278006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厦门通信中心 |
278006300419 |
159.37 |
278006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厦门通信中心 |
278006301920 |
159.37 |
278006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厦门通信中心 |
278006304215 |
159.37 |
278006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厦门通信中心 |
278006306108 |
159.37 |
278007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厦门通信中心 |
278007300817 |
157.66 |
278007 |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厦门通信中心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