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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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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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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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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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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报 考 岗 位
外 语 水 平
计算机水平
岗 位 证 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学习及工作简历:
诚
信
承
诺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提交的信息资料真实、准确。通过查询所报职位招考条件,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进行了报名,将无条件服从招考部门做出的考试成绩无效、不能进入面试的决定。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报
名
确
认
考生填写表格信息是否清晰、准确、完整;是否准确填写手机及座机联系方式;是否按照招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同,是否在诚信承诺栏签字确认。
工作人员签字:
注:以上信息由考生使用黑色签字笔自行填写并粘贴近期2寸彩色照片。
2013年抚顺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抚顺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发布招考简章、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各类人才,切实做到整个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有14个岗位开展招聘,共计招聘15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招聘职位信息表) 四、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考生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31日(含)至1977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95年7月31日(含)至1972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8.抚顺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方式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招聘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招聘方式。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规定的,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招聘步骤 (一)公布招聘计划 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上公布公开招聘职位计划信息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报名费用:每人50元。 2.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报名表(考生需登陆抚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贴2寸正版彩色照片,另外带2张同版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