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公 告
受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平湖市利民劳动事务所向社会招聘检察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书记员3名;2、计算机、网络操作维护人员1名;3、档案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遵守法纪、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4、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为平湖市常住户口的公民。
有以下情形者不得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受过纪律处分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其它不宜录用的情形。
三、应聘资格及条件
1、书记员: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法学专业,有较好的文字记录、计算机办公基础;
2、计算机、网络操作维护人员: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有较好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维护能力。
3、档案员:全日制大专毕业及以上,图书档案管理或文秘专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至9月15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1068号市人力资源市场9号窗口,咨询电话:85013656 。
3.提交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