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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宜宾学院网站[http://www.yibinu.cn/web/index.aspx,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宜宾学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
宜宾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宜宾市。
学校是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266.89亩,校舍面积3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藏书301.15万册(含电子图书153.65万册),拥有固定资产近6亿元。
现有教职工1010人,其中高级职称383人,博士、硕士548人;有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8人。另聘有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校外专家教授和双师型教师160余人。
学校现有18个二级学院,开办有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九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59个,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
学校建有固态发酵资源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有中国酒文化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思想家研究中心、中国酒史研究中心等,建有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四川省新建院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农村幼儿教育研究中心、四川省水运经济研究中心等,建有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发酵资源与应用、计算物理、香料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过程分析与控制等。
学校高度重视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2012年以来,学生参加国家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的人数大幅增加,获奖层次明显上升,共获得国家级竞赛奖139项、省级竞赛奖328项;近几年,学生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数量显著增加,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高,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都保持在90%以上。
学校是教育部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院校之一,是四川省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之一。学校和同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国内知名大学建立了联合办学机制,每年选派优秀学生到合作学校学习;与德国BSK国际教育机构签订协议,在校生可赴德国攻读硕士德制工程师;学校是举办成建制的“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培训项目”的高校,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目前,学校与有关国家签订了合作协议,正在努力建设中美应用技术学院、中德同济工程师学院、中俄四川萨拉托夫艺术学院等国际化学院;学校还与日本、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有合作办学关系,形成了健全的师生交换往来的机制。
在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围绕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综合大学的办学目标,实施 “人才建校、教学立校、科研兴校、服务强校”的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创新型、应用性、国际化”的办学格局,正在为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而不懈努力。
学校通讯地址为: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宜宾学院2017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1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宜宾学院的在编工作人员,宜宾学院2017年4月公开招聘中已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均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68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的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报名的时间为2017年8月12日00:00至2017年8月14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报名时,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考生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及时在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网上报名的信息反馈,以避免因信息填报不规范造成的报名不成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填写《考生信息表》后,请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宜宾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在网上进行质量检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7年8月12日00:00至2017年8月15日17:00。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及时打印《考生信息表》2份。
(二)缴费及打印考生信息表
资格初审及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8月12日00:00至2017年8月16日下午1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一科共计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宜宾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宜宾学院2017年8月22日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四川人事考试网退回考生缴费账户。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师岗(岗位编码:20170902)、软件工程专业教师岗(20170907)、审计专业教师岗(20170909)、企业管理专业教师岗(20170911)、校园网络教辅岗(20170914)等岗位系我单位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在2017年4月公开招聘中因未能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在本次公招中,如有效报考人数仍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2:1笔试开考比例,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的规定,该岗位不再取消,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继续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本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28日00:00至2017年9月1日18: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2份(请确认打印的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宜宾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即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详见《宜宾学院2017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科目复习参考教材》(附件2)。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9月2日在宜宾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我单位于2017年9月5日18:00前,将本单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计算笔试总成绩并排序排名,在宜宾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9月6日16:00前的工作时间电话(0831-3530986)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本人,有变化的查分结果将在2017年9月7日12:00前在宜宾学院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