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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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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沙湾县第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府各局、委、办,县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贯彻落实《沙湾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激发专业技术人才的创业创新热情,充分发挥他们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骨干作用,根据沙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湾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沙政办〔2013〕7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沙湾县第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工作。
一、选拔范围与对象
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从事科研、教育、工程、卫生、农牧、新闻、体育、文化、经济、信息等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助理级)。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三、选拔名额
沙湾县第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评选名额确定20名。各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的要求推荐人选,其中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计生)类专业评审组推荐人选不超过6名,其他专业评审组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初步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
四、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事业心和创新精神,身体健康,近四年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的:
(一)自然科学研究方面
1、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项的;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其中一项的;
3、获地(厅)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其中一项的;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以上,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
(二)社会科学研究方面
1、有创造性理论研究成果,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或承担课题)获地(厅)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
2、研究成果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并在实践中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
(三)教育教学方面
1、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所创新的教育教学理论、方法和成果在县内外产生广泛影响;
2、取得地区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3、获得地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4、长期在乡镇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为促进乡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医疗卫生方面
1、长期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地区先进水平,获得县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项,并且是主要完成者的;
2、填补县级以上专业空白,得到推广,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3、多次提出和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的对策和措施,在诊断治疗疑难病症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人员;
4、长期在乡镇一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为促进乡镇卫生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农牧业生产和技术推广应用方面
1、长期在一线工作,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2、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做出重要贡献;
3、获得地区级以上行业奖项或获得 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4、长期在乡镇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为促进我县大农业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工程技术方面
1、在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自治区、地区、县级重点工程、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监理和建筑管理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解决了重大理论或关键性技术、疑难问题;
2、在引进、消化、推广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中起到关键技术指导作用,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3、获地区级以上行业奖励或获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人员;
4、长期在乡镇一线从事农机、水利、林业、建筑等工程技术服务工作,为促进乡镇农机、水利、林业、建筑等工程技术服务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5、长期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内被公认为行家里手,能解决部分技术性难题。
(七)新闻宣传方面
1、获国家级新闻作品评奖活动奖项;
2、连续三年每年在自治区级报刊(台)发表新闻作品两篇以上的新闻工作者;
3、获两项地区级新闻作品评奖活动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4、获两项县级新闻作品评奖活动二等奖以上的人员。
(八)体育、文化、艺术方面
1、所培养和输送的运动员在全国及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过前六名的教练员;
2、所培养和输送的运动员在自治区全运会比赛中获得一枚以上奖牌的教练员;
3、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等项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自治区评奖活动中获得奖项人员;
4、 在省、部级评奖活动中获奖励人员,或在地(厅)级评奖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九)新型工业化建设方面
1、积极参与新型工业化建设,大力促进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在园区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复合型人才;
2、在企业管理领域有一套行之有效、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现代管理理论或实践经验,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为出资人和市场认可;
3、积极探索推进新技术、新工艺,被同行公认,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与企业工艺技术发展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
5、长期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内被公认为行家里手,能解决部分技术性难题。
(十)新型城镇化方面
1、积极参与城镇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优良职业操守的 经济建设、城市规划、项目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2、长期在城镇交通、供排水、供气、供电、供热、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线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取得建筑、勘察、规划、监理、建造等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
3、获得地区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
4、长期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内被公认为行家里手,能解决部分技术性难题。
(十一)财税方面
1、能够正确执行财税、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提出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政策建议或意见、制度、办法、方案,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并在实践中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
2、能够熟练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组织本岗位的财税、会计工作,工作经验被地区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推广,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
3、长期工作在财税、会计岗位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4、具有较强的财税、会计理论研究能力,能够主持或主要承担有关调研、科研课题,撰写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财税、会计类报刊上发表两篇以上的;
5、在办理注册会计师业务中执业谨慎、勤勉尽责,为行业改革与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受到地区或自治区有关部门表彰的。
(十二)金融方面
1、提出对县域金融经济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意见、制度、办法、方案,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并在实践中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
2、金融创新产品被自治区或地区金融系统推广或安排试点,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3、获得自治区金融系统专业技术比赛三等奖以上人员,或获得地区金融系统专业技术比赛二等奖以上人员;
4、专业性调查研究文章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目录期刊采用文章两篇以上。
(十三)在其他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人员。
(十四)长期在艰苦边远乡镇(场)工作,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做出较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选拔程序
(一)推荐人选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或学术团体举荐的方式产生。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学术团体)专业评审组初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经党委会或局务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拟定人选上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经审定人员,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提报县人民政府审议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津贴,奖励津贴从沙湾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选拔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各单位、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应尽可能考虑本系统一定数额的乡镇一线及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三)入选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人才如果是专业评审组组成人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各单位务必按照文件要求,于2013年9月16日前将评选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上报材料包括:
1、推荐人选须填写《沙湾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呈报表》(一式2份)、《沙湾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一式20份,要求用A3纸打印),同时报电子版。所需表格可从沙湾县政府网http://www.xjswx.gov.cn/下载。
2、推荐人选需提供成果证书及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所在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3、各主管单位需出具综合推荐报告1份(附电子版),说明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业绩成果展示、推荐程序、公示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同时报《沙湾县第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附电子版)。
4、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报电子版。
联系人:闫静 吴占浩
联系电话:6011952 6010975
附件:
附件1:
沙湾县第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张道良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主任:王洪斌 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王长林 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王新晟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县委党校常务
副校长、高级讲师
王林军 政协常委、财政局局长
董挺建 政协常委、林业局局长
宋鸿飞 农业局局长
桂久亮 水利局局长
达肯·玛纳甫 畜牧兽医局局长
白玉平 农机局局长
李 坚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宋才吉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新 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吴红宇 科技局局长
谈新明 教育局局长、 中学高级教师
丁志毅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