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广州萝岗区信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先生,黄先生;电话:82111089,82111197;邮编:510530。广州市萝岗区信访局
201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