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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基础知识》考点强化练习《民法》(2016年最新版)(二)
2016-07-03 23:28:4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1、单选题  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
A: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B: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C: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D: 丙书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自拍的生活照属于美术艺术作品,著作权人对创作出的作品享有各项权利。甲已经在网站上传播了自己的照片属于行使发表权。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一经行使即告消失。甲已经行使完毕此项权利,故乙公司没有侵犯甲的发表权。A应选。因为乙公司已经出版发行因此复制是必须的过程,因此同时也侵犯了复制权。因为以甲为题材拍摄,所以也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丙未经合法授权亦构成侵权。



2、单选题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_____。
A: 请求权
B: 绝对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D[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形成权,是指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绝对权,与相对权对应,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本题中,张某拒绝履行显然只能针对王某,因此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王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是在行使请求权,张某拒绝请求权的行为则属于行使抗辩权,因此本题应选D。



3、单选题  甲以个人名义向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借款8万元,借期2年,不久,甲与丙登记结婚,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婚后1年,甲与丙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
A: 由乙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B: 由乙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C: 腾飞公司只能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D: 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腾飞公司虽然是个人独资企业,但其是公司法人,本题中乙须以腾飞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排除A、B。 《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题中甲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属于用于婚后家庭生活,所以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债务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D正确,C错误。



4、单选题  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有效民事行为
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5、多选题  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乙公司有权转让,丙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6、多选题  下列有关著作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著作权都属于作者
B: 改编、翻译、注释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人享有
C: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D: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著作权法》第11夺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A项错误;该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故B项正确。该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故C项正确。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故D项正确。



7、单选题  甲与乙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1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_____。
A: 甲
B: 乙
C: 丙
D: 乙和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我国房产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



8、单选题  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 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 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 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而对于使用费法律既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故王某可以不支付。A正确。



9、判断题  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与责任能力一致。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企业法人的行为能力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并与权利能力相一致,法人的责任能力是法人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10、单选题  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
A: 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 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由乙承担责任。



11、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_____
A: 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 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 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D: 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⑵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12、单选题  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
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B、D。



13、单选题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_____
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 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



14、单选题  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_____
A: 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 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
D: 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本题A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当得利;B、C两项也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项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15、单选题  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戏弄,刘某受刺激追赶,其妻竭力阻拦无效,刘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应当_____。
A: 完全由刘某之妻承担
B: 主要由刘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
C: 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
D: 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刘某之妻也应承担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该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妻作为监护人,在刘某受刺激追赶时,竭力阻止,尽了监护责任;因甲前来戏弄而造成损害的发生,故甲也是有过错的。因此,刘某之妻应承担主要责任。由于甲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故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16、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担保权的是_____。
A: 抵押权
B: 质权
C: 留置权
D: 违约金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均属担保权的范畴,违约金是对违约者进行处罚的一种方式,不具有担保的性质。D错误。



17、单选题  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1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
B: 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
C: 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D: 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故正确答案为A。



18、单选题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_____
A: 8月7日
B: 8月8日
C: 8月9日
D: 8月15日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8月9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所有权。



19、单选题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 【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ACD都不对。



20、多选题  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_____
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所以应当选A。《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应当选C。《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的是补充性责任。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承担。D选项错误。



21、单选题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
A: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以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提出认定婚姻无效时已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因此法院应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22、多选题  张某的一种产品和一项方法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下列哪些情形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_____
A: 甲厂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B: 乙厂使用不知道是未经张某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该项专利产品,但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
C: 丙公司购进并使用了张某制造的该种专利的产品
D: 未经张某同意,李某为进行某种科学实验制造了和该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3、多选题  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_____。
A: 发表权、署名权
B: 修改权、复制权
C: 发行权、出租权
D: 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ABCD[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故本题应选ABCD。



24、单选题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_____
A: 配偶子女父母
B: 兄弟配偶子女
C: 子女父母兄弟
D: 父母兄弟配偶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袒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5、单选题  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_____
A: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B: 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
C: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D: 无权处分行为,指没有处分权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选C。



26、单选题  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B: 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
C: 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
D: 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正确,不选。



27、单选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_____
A: 归王某所有
B: 归李某所有
C: 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D: 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B正确。



28、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_____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误,B正确。



29、单选题  陈某与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
B: 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C: 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
D: 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此题较简单。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即可答对。本题实际上考查的是《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问题。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力是法定的,但是因此造成了相邻的陆某的直接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



30、单选题  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B: 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
C: 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D: 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动物伤人的特殊侵权案例。特殊侵权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不在考虑之列。根据该条之规定,侵权人的唯一免责事由只能是其能证明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免责,本案显然不符合免责条件。故方某应负全责,而童某的父亲在本案中无须承担监护不力的后果。故正确答案为A。



31、单选题  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____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32、多选题  小李8岁、小张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由于山上碎石特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B: 小张的监护人承担
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侵权行为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C为正确答案。



33、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_____。
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



34、单选题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_____,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 4年
B: 3年
C: 2年
D: 1年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选C。



35、单选题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_____。
A: 诚实信用原则
B: 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 【解析】根据题干中的关键字眼“完全的意志的自由”和“自主”,可看出这体现的是民事活动自愿原则。答案选B。 本题相关知识点: 诚实信用原则,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法规定该原则,使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能主动干预民事活动,调整当事人利益摩擦,使民事法律关系符合正义的要求。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6、多选题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_____
A: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D。



37、多选题  《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_____
A: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B: 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
C: 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
D: 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款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的确定主体、范围和对象问题。



38、多选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_____
A: 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B: 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C: 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D: 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参考答案: AB
本题解释:【答案】AB。解析: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



39、单选题  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_____
A: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
B: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交通运输工具
C: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D: 抵押人所有房屋,但因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被暂时查封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担保法,因为D中的抵押人房主已经被查封,所以不能抵押。



40、单选题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甲应再还300元
B: 乙应退回500元
C: 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 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乙替甲还款后取得丙对甲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的表示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甲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乙代为清偿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法》第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故选A。



41、单选题  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依次为_____。
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
B: 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 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 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



42、单选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_____
A: 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 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 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 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



43、单选题  甲教师完成一部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该专著的作者。其中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理由是_____
A: 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而且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会。”
B: 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查过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C: 丁说:“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师对这两章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D: 戊说:“甲教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我提出的一些意见被他采纳。”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丁撰写了有关内容,是实际的作者之一,因此与甲教师共同拥有该书的著作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44、单选题  《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_____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5、单选题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
A: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46、多选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 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47、单选题  甲未经授权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_____。
A: 绝对无效合同
B: 相对无效合同
C: 效力待定合同
D: 无权代理合同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在乙追认之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C正确。A、B明显错误。主要是D项,本题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合同,在某种程度上D项也是正确的。但是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无效,本题的主旨是考察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D项应当排除。



48、单选题  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_____
A: 民政机关
B: 司法行政机关
C: 人民法院
D: 公证机关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



49、单选题  下列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是_____。
A: 甲1980年参加卫国战争,战争期间失去音讯,1989年战争结束2年后仍无踪影
B: 乙三年前在攀爬珠穆朗玛峰的途中遭遇雪崩,至今下落不明
C: 丁患有老年痴呆,三年前与家人走失
D: 戊于10年前外出打工,不久后即与家人断绝联系,不断有村民在某市见到他,但其家人几次寻找未果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通意见》第27条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为4年。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50、单选题  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A: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故车费应当由甲承担。而手机的丢失与乙无关,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此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51、多选题  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 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题中,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张某的肖像,所以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A的说法正确;另外,张某是未婚女子,却被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且受到熟人对她的纷纷议论,其名誉权也受到了侵害,B的说法正确。至于隐私权,因为杂志社的行为并未对张某的隐私进行侵害,C的说法错误;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D的说法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52、单选题  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_____
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 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 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考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A项正确。 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B错误。因欺诈而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C错误。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全凭被代理人的追认,不属可撤销的合同,D错误。



53、单选题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_____
A: 文字作品
B: 工程设计
C: 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D: 计算机软件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以下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已过保护期的作品。因此选C。



54、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予以平等保护。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55、多选题  以下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是_____
A: 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B: 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
C: 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D: 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销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A选项中乙公司只要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合同成为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B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追认权,就可以使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成为有效的合同,D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抵销权,就可以使张某的债权和王某的债权都消灭,所以ABD三个选项中的权利都是形成权。C选项中张某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合同才能解除,张某自己的行为不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所以张某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



56、多选题  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A工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乙为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后来,由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工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甲带领几个辅助人员到B厂去研发。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A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因此,引起纠纷。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
B: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
C: 发明人应该是甲
D: 发明人应该是乙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但是,发明人、设计人还有表明他是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发明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从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本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同时,该发明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的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有。本案中的甲是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乙只是负责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是发明人甲而不是乙。因此,B、C项正确。



57、多选题  下列条件中,_____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
A: 不可抗力
B: 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
C: 共同致人损害行为的一个行为人证明损害系他们中的另一个人造成
D: 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侵权行为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01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所以ABC三项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



58、判断题  合法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但合法行为不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民事合法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59、单选题  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
A: 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C: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 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A项正确,受害村民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B正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C错误。 在举证责任上,无过错责任要求由侵权方就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D正确。



60、单选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_____。
A: 乙和丙
B: 王某的妻子和乙
C: 王某的妻子和丙
D: 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



61、单选题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_____。
A: 受孕
B: 出生
C: 年满16周岁
D: 年满18周岁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62、多选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注册商标类型的是_____。
A: 商品商标
B: 服务商标
C: 证明商标
D: 集体商标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ABCD[解析]《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的类型,故答案为ABCD。



63、单选题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64、单选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____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65、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_____
A: 合同必须经过公证
B: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C: 意思表示一致
D: 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B、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



66、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_____。
A: 传达室的张大爷将李某寄给董事长张某的信送给董事长的行为
B: 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C: 李某将自己未成年儿子的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人银行的行为
D: 经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出卖的钢材的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C项属于法定代理;A项张大爷的行为是职务行为$项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是代表行为;D项是行纪行为,即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故本题应选C。



67、单选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
A: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人
B: —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68、多选题  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
A: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
B: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C: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因此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69、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_____。
A: 法院的判决书
B: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 建筑施工图纸
D: 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 【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



70、多选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曰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



71、单选题  甲欠乙l000万元,丙为保证人,丁以楼房抵押。甲到期不能清偿,而乙明确表示放弃对丁的抵押权。后法庭查明,丁之楼房,现价为600万元。问:丙之保证责任是多少?_____
A: 500万元
B: 400万元
C: 1000万元
D: 200万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3条规定:“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本题中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所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第l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也即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的效力是同等的。在这个前提下,如果债权人放弃了第三人的物保,物保的价值超过了担保债权的一半,则保证人仍然需要在剩余一半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为500万,如果没有超过一半则只在担保物的价值以外承担保证责任。



72、多选题  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何种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_____
A: 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
B: 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
C: 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D: 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公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A、B、C、D均正确。



73、单选题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_____
A: 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本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



74、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_____
A: 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 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应选A项。



75、多选题  林某受某电影制片厂之邀,将自己的一篇小说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改编完成后,导演李某又请林某为其主题歌谱曲。1999年9月,电影拍完后,未获审查通过,此时林某已出国无法联系。无奈,a电影制片厂只好先后请王某、张某修改原剧本,其中张某仅在王某修改稿基础上略作改动,但拍出的电影仍未获得审査通过。林某归国后,重新修改了剧本,导演李某遂以该修改稿为基础,参照王某、张某的修改稿,完成了拍摄工作,并获得审查通过。该片上映前,林某为一电视剧谱曲,林某将为该电影的谱写的主题曲稍加改动又给了电视剧制作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
A: 电影剧本为合作作品,应由林某、王某、张某共同享有著作权|
B: 电影剧本不是合作作品,著作权只能归林某一人
C: 林某将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未征得制片人同意,侵犯了制片人的著作权
D: 林某将已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是合法地行使自己的独立著作权,不构成侵权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王某、张某没有参加创作,不享有著作权;对于改编,没有独创性的成果,不享有改编的著作权。对于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76、单选题  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_____
A: 地役权
B: 质权
C: 担保物权
D: 留置权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选C。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77、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_____。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 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
C: 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
D: 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ACD[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B项为赠与,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A项为事实行为;C项为侵权行为,D项为不当得利,均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78、单选题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_____
A: 必须选择定金
B: 必须选择违约金
C: 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
D: 必须同时选择两者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硬性记忆,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答案C项。



79、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分别出资3000元和6000元开设发廊,后因经营不善欠债15000元,张和李对该项债务应当承担_____。
A: 无限连带责任
B: 有限按份责任
C: 无限责任
D: 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A正确。注意,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比如本题,债权人可以要求张某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要求李某承担全部责任,还可以要求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责任。



80、单选题  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_____
A: 机关单位法人
B: 事业单位法人
C: 社会团体法人
D: 企业法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



81、多选题  甲公司因购买乙工厂生产的瓷砖,欠乙工厂货款10万元已到期未还。某日,甲公司派两辆卡车到乙工厂拉货,但因卡车需要维修,甲公司就将车交由兼营修理汽车业务的乙工厂修理。三日后,因甲乙对到期货款未达成协议,乙工厂将两辆卡车扣留,要求甲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否则将变卖卡车以所得资金抵偿货款。乙工厂行为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_____
A: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抵销权的行为
B: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C: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D: 乙工厂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为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231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由此可见,《物权法》对留置的规定不再限于合同债权,所有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均可行使留置权。此外,对企业之间的留置放宽了限制,留置标的不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中卡车虽然与货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本案中留置卡车的行为是企业间留置权行使的行为。故D项正确。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因双务合同也就是同一合同互负债权债务,所以本题中不符合这一要件,不是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要特征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先中止履行,然后选择或解除合同或恢复履行。所以本题显然不符合此项规定。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本题中不能依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法定抵销。并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抵销合意,也不存在合意抵销的问题。



82、多选题  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83、判断题  在《民法》中,把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说法正确。



84、单选题  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_____
A: 法人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
B: 法人只承担一定数额上的责任
C: 法人只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D: 法人只以其一定的财产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制是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直接责任,其创立人和成员仅以自己投资的财产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度。



85、单选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_____。
A: 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 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 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 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B中赵某车祸受伤所得的医疗费用赔偿不在婚姻法规定的范围内。 这一题明显考查的是婚姻法的内容,而考查的方式和继承法相同,都是对基本法律条文的考查,所以,备考复习的时候,应以最基本的知识为复习重点。



86、单选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



87、单选题  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_____
A: 丙承担违约责任
B: 乙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 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本题考査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



88、单选题  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我公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_____
A: 违约
B: 不违约
C: 部分违约
D: 承诺部分生效,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故本题应选B。



89、单选题  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_____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由《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可知,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90、单选题  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_____
A: 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
B: 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
C: 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
D: 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的不合理的高价格购人货物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中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91、多选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属于法定之债
B: 属于意定之债
C: 属于诺成合同
D: 具有相对性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答案】BCD。解析:(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92、多选题  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_____
A: 甲有追认权
B: 丙有催告权
C: 丙有撤销权
D: 构成表见代理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受托人超越代理权与他人订立合同, 被代理人具有追认权,一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就有效。因此,A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相对人丙来说,其既可以行使催告权,要求被代理人甲追认乙与丙签订的合同,又可以在被代理人甲追认乙的无权代理行为以前行使撤销权,使这个无权代理的效力待定合同确定的不发生效力。因此,B、C项正确。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表见代理要求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本题中,相对人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合同,表明丙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属于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故D项错误。所以,本题答案为A、B、C。



93、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_____。
A: 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
B: 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
C: 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
D: 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I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D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CD。



94、多选题  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95、单选题  依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正确的选项是_____
A: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B: 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C: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无所谓谁优先
D: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相干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



96、单选题  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_____。
A: 有自己的名称
B: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 注册资金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B项有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 本题相关知识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97、多选题  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
A: 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 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 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 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答案】BCD。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CD。



98、单选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后,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该汇票在到期前不慎遗失,要使该汇票作废,乙可以_____。
A: 登报声明
B: 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C: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D: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99、单选题  甲将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代为上锁。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_____。
A: 无因管理
B: 不当得利
C: 共同侵权
D: 违法行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造成损失,从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本案中乙为了防止甲的自行车被盗,代为上锁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100、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_____
A: 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 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 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 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答案】BCD。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的要件有如下三个:第一,管理他人事务;第二,为他人利益的意思;第三,无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A中,因为甲没有为他人管理或者服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B、C、D均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故本题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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