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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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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测试》考点巩固《民法》(2017年最新版)(二)
2017-01-06 07:21:5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1、单选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_____。
A: 乙和丙
B: 王某的妻子和乙
C: 王某的妻子和丙
D: 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



2、单选题  甲欠乙l000万元,丙为保证人,丁以楼房抵押。甲到期不能清偿,而乙明确表示放弃对丁的抵押权。后法庭查明,丁之楼房,现价为600万元。问:丙之保证责任是多少?_____
A: 500万元
B: 400万元
C: 1000万元
D: 200万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3条规定:“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本题中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所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第l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也即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的效力是同等的。在这个前提下,如果债权人放弃了第三人的物保,物保的价值超过了担保债权的一半,则保证人仍然需要在剩余一半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为500万,如果没有超过一半则只在担保物的价值以外承担保证责任。



3、多选题  《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_____
A: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B: 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
C: 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
D: 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款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的确定主体、范围和对象问题。



4、多选题  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_____。
A: 蓝天幼儿园
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
C: 某国有企业
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
参考答案: CD
本题解释: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故排除A、B。本题正确答案为CD。



5、单选题  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_____
A: 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
B: 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
C: 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
D: 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王某虽然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公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D选项中王某的父亲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而ABC选项中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意的是A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6、单选题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_____
A: 诚实信用原则
B: 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做主。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



7、单选题  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_____
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



8、单选题  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_____
A: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 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 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根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故本题选A。



9、多选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_____
A: 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B: 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C: 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D: 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参考答案: AB
本题解释:【答案】AB。解析: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



10、单选题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_____,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 4年
B: 3年
C: 2年
D: 1年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选C。



11、单选题  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1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
B: 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
C: 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D: 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故正确答案为A。



12、单选题  《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_____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3、单选题  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_____
A: 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 应由王某承担
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4、单选题  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_____。
A: 有自己的名称
B: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 注册资金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B项有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 本题相关知识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15、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_____
A: 合同必须经过公证
B: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C: 意思表示一致
D: 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B、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



16、单选题  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_____。
A: 时效的中断
B: 时效的延长
C: 时效的中止
D: 改变法定时效期间的后果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7、单选题  甲教师完成一部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该专著的作者。其中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理由是_____
A: 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而且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会。”
B: 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查过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C: 丁说:“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师对这两章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D: 戊说:“甲教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我提出的一些意见被他采纳。”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丁撰写了有关内容,是实际的作者之一,因此与甲教师共同拥有该书的著作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8、单选题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_____
A: 8月7日
B: 8月8日
C: 8月9日
D: 8月15日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8月9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所有权。



19、单选题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_____。
A: 受孕
B: 出生
C: 年满16周岁
D: 年满18周岁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20、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_____。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 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
C: 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
D: 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ACD[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B项为赠与,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A项为事实行为;C项为侵权行为,D项为不当得利,均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21、多选题  小李8岁、小张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由于山上碎石特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B: 小张的监护人承担
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侵权行为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C为正确答案。



22、多选题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_____。
A: 重婚
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C: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已治愈的
D: —方当事人只有19周岁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ABD[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该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23、多选题  某男与某女于2002年1月登记结婚。2002年12月女儿出世。2003年初某男南下打工,不久当上了公司经理助理,之后与女秘书甲关系暧昧,并对甲谎称自己是未婚,提出与甲结婚。通过各种关系和造假,某男与甲登记结婚,并在公司举行了婚礼。2004年3月,某女发现了某男的重婚行为。针对某男和甲的婚姻关系,有权依法提出宣告某男和甲之间婚姻无效的主体是_____
A: 甲
B: 某男
C: 甲的父母
D: 某男的父母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有权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应为“婚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而甲、某男是婚姻当事人,甲的父母、某男的父母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他们都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的宣告申请。因此,ABCD选项均是正确的。



24、单选题  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只适用于()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从《民法通则》第137、13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25、单选题  依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民事责任,正确的选项是_____
A: 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 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C: 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 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6、单选题  甲乙互负债务,甲对乙所负债务为人民币800元,乙对甲所负债务为粮食150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
A: 这两项债务不可抵销
B: 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
C: 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但须经双方协商
D: 这两项债务经任何一方主张就可以抵销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货币和粮食属于不同种类的标的物,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抵消。C正确。注意,同种类的债务或者标的物不需要经过协商,只需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



27、单选题  甲向乙买马一匹。丙的马走失,认定甲买到的马是他的,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马。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知乙参加诉讼,乙在本案中居于何种地位?_____
A: 原告
B: 被告
C: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诉讼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由法院通知或自己申请参加诉讼的人。由于乙对甲、丙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如果甲败诉,乙需返还给甲的购买款,因此选C。



28、单选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_____。
A: 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 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 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 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B中赵某车祸受伤所得的医疗费用赔偿不在婚姻法规定的范围内。 这一题明显考查的是婚姻法的内容,而考查的方式和继承法相同,都是对基本法律条文的考查,所以,备考复习的时候,应以最基本的知识为复习重点。



29、单选题  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_____
A: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
B: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交通运输工具
C: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D: 抵押人所有房屋,但因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被暂时查封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担保法,因为D中的抵押人房主已经被查封,所以不能抵押。



30、多选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属于法定之债
B: 属于意定之债
C: 属于诺成合同
D: 具有相对性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答案】BCD。解析:(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31、多选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注册商标类型的是_____。
A: 商品商标
B: 服务商标
C: 证明商标
D: 集体商标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ABCD[解析]《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的类型,故答案为ABCD。



32、单选题  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_____
A: 法人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
B: 法人只承担一定数额上的责任
C: 法人只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D: 法人只以其一定的财产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制是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直接责任,其创立人和成员仅以自己投资的财产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度。



33、单选题  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B: 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
C: 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D: 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动物伤人的特殊侵权案例。特殊侵权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不在考虑之列。根据该条之规定,侵权人的唯一免责事由只能是其能证明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免责,本案显然不符合免责条件。故方某应负全责,而童某的父亲在本案中无须承担监护不力的后果。故正确答案为A。



34、单选题  下列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是_____。
A: 甲1980年参加卫国战争,战争期间失去音讯,1989年战争结束2年后仍无踪影
B: 乙三年前在攀爬珠穆朗玛峰的途中遭遇雪崩,至今下落不明
C: 丁患有老年痴呆,三年前与家人走失
D: 戊于10年前外出打工,不久后即与家人断绝联系,不断有村民在某市见到他,但其家人几次寻找未果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通意见》第27条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为4年。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35、单选题  甲将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代为上锁。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_____。
A: 无因管理
B: 不当得利
C: 共同侵权
D: 违法行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造成损失,从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本案中乙为了防止甲的自行车被盗,代为上锁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36、多选题  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_____
A: 甲有追认权
B: 丙有催告权
C: 丙有撤销权
D: 构成表见代理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受托人超越代理权与他人订立合同, 被代理人具有追认权,一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就有效。因此,A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相对人丙来说,其既可以行使催告权,要求被代理人甲追认乙与丙签订的合同,又可以在被代理人甲追认乙的无权代理行为以前行使撤销权,使这个无权代理的效力待定合同确定的不发生效力。因此,B、C项正确。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表见代理要求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本题中,相对人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合同,表明丙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属于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故D项错误。所以,本题答案为A、B、C。



37、单选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_____
A: 归王某所有
B: 归李某所有
C: 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D: 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B正确。



38、单选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



39、多选题  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
B: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
C: 抵押、质押均无效
D: 质押无效、抵押有效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与债权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其生效。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生效后产生的效力包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抵押人拒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法律后果是: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 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产生抵押权。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所以,选择AC。



40、单选题  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_____
A: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B: 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
C: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D: 无权处分行为,指没有处分权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选C。



41、单选题  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引起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李某因此丧失了_____。
A: 胜诉权
B: 起诉权
C: 实体权利
D: 借款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只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消灭,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



42、多选题  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
A: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 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C: 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应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ABC。



43、单选题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
B: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
C: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
D: 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B。



44、判断题  在《民法》中,把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说法正确。



45、单选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____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



46、多选题  甲的一只羊走失,被乙拾得赶回家中,饲养半月后被甲发现,但乙拒绝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甲有权请求乙返还走失的羊
B: 乙若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C: 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
D: 甲若拒绝给付乙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乙可以留置该羊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甲的羊走失不导致甲丧失对羊的所有权,因此甲可以要求乙返还。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乙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甲拒绝给付,根据《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江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47、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_____
A: 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 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 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D: 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⑵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48、多选题  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 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题中,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张某的肖像,所以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A的说法正确;另外,张某是未婚女子,却被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且受到熟人对她的纷纷议论,其名誉权也受到了侵害,B的说法正确。至于隐私权,因为杂志社的行为并未对张某的隐私进行侵害,C的说法错误;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D的说法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49、多选题  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乙公司有权转让,丙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50、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B: 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
C: 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D: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A、B、D的说法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C项不符合,故正确答案为C。



51、单选题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词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_____
A: 自愿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 公序良俗原则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



52、判断题  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政策。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53、多选题  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何种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_____
A: 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
B: 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
C: 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D: 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公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A、B、C、D均正确。



54、多选题  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 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_____
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所以应当选A。《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应当选C。《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的是补充性责任。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承担。D选项错误。



55、单选题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_____
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 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



56、单选题  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_____
A: 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
B: 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
C: 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
D: 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的不合理的高价格购人货物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中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57、单选题  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_____所有。
A: 房地产开发商
B: 物业公司
C: 小区业主共有
D: 小区所在地居委会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 【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由该规定可知,收益应归小区业主所有。故正确答案为C。



58、单选题  甲、乙就一套登记在乙名下的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判决该诉争房属于甲所有,判决已于2012年3月10日生效。2012年3月15日,甲就该房屋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甲还没来得及办理变更登记,至今房屋仍登记在乙的名下。目前,丙的父亲丁已搬进该房屋内居住,房屋的所有人是_____。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解析]《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故该房屋自2012年3月10日起归甲所有。该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故甲、丙之间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甲。本题正确答案为A。



59、单选题  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_____承担责任。
A: 该学校
B: 受害人自己
C: 该学校和受害人
D: 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民法通则》第125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当中,应该由学校承担侵权责任。A为正确选项。



60、判断题  合法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但合法行为不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民事合法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61、单选题  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____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62、单选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_____
A: 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 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 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 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



63、单选题  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_____
A: 杨村
B: 李村
C: 县城医院
D: 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见A选项为正确答案。



64、单选题  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_____
A: 民政机关
B: 司法行政机关
C: 人民法院
D: 公证机关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



65、单选题  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
B: 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
C: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
D: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



66、单选题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照合同和其他合法方法取得财产的,其财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开始转移?_____
A: 从合同签订时
B: 从双方当事人认可时
C: 从财产交付时
D: 从一方交钱时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应选C。



67、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_____。
A: 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
B: 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
C: 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
D: 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I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D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CD。



68、判断题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69、单选题  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_____
A: 地役权
B: 质权
C: 担保物权
D: 留置权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选C。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70、单选题  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
D: 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都具有效力。又根据第9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与丙之间由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故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应归丙。由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具有效力,但甲已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甲应向乙承担违约责任。本题答案为B。



71、单选题  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
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B、D。



72、单选题  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_____
A: 机关单位法人
B: 事业单位法人
C: 社会团体法人
D: 企业法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



73、单选题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_____
A: 配偶子女父母
B: 兄弟配偶子女
C: 子女父母兄弟
D: 父母兄弟配偶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袒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74、单选题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甲应再还300元
B: 乙应退回500元
C: 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 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乙替甲还款后取得丙对甲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的表示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甲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乙代为清偿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法》第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故选A。



75、单选题  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法人也有肖像权
B: 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 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规定进行
D: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因此,A是错误的。本题考察的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概念。 这一题考查了民法中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的内容,这一部分也是民法基本理论中较为重要的一块,考试的复习是也应多加留心。



76、判断题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中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77、多选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C: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B项缺少限定条件。根据第141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根据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可知D项错误。



78、单选题  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_____
A: 红旗中学
B: 工艺美术院
C: 李某
D: 三方共有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



79、单选题  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_____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由《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可知,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80、单选题  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_____
A: 丙承担违约责任
B: 乙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 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本题考査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



81、单选题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下列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_____
A: 上级机关的决定
B: 不可抗力
C: 第三人侵权
D: 第三人违约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82、多选题  张某的一种产品和一项方法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下列哪些情形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_____
A: 甲厂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B: 乙厂使用不知道是未经张某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该项专利产品,但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
C: 丙公司购进并使用了张某制造的该种专利的产品
D: 未经张某同意,李某为进行某种科学实验制造了和该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83、多选题  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
A: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
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
C: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
D: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ABD 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



84、单选题  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_____。
A: 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B: 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 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
D: 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解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项错误。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错误。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选项中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错误。 根据《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D项正确。



85、单选题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
A: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86、单选题  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
A: 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 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由乙承担责任。



87、单选题  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
A: 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C: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 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A项正确,受害村民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B正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C错误。 在举证责任上,无过错责任要求由侵权方就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D正确。



88、判断题  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



89、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担保权的是_____。
A: 抵押权
B: 质权
C: 留置权
D: 违约金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均属担保权的范畴,违约金是对违约者进行处罚的一种方式,不具有担保的性质。D错误。



90、多选题  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A工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乙为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后来,由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工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甲带领几个辅助人员到B厂去研发。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A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因此,引起纠纷。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
B: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
C: 发明人应该是甲
D: 发明人应该是乙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但是,发明人、设计人还有表明他是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发明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从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本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同时,该发明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的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有。本案中的甲是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乙只是负责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是发明人甲而不是乙。因此,B、C项正确。



91、多选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 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92、单选题  某图书馆复印室复印图书、报刊资料,由私人自费订购,该行为属于_____
A: 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他人已发表的著作
B: 提供科研成果,为教学、科研服务
C: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传播其作品
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因此该图书馆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93、多选题  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2002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婚。经査,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万元;婚后胡某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4万元。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应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胡某或赵女一方的个人财产?_____
A: 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B: 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C: 房屋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D: 4万元的收益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是正确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是错误的。 有关房屋是赵女婚前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且《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所以,房屋应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最后,有关4万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4万元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属于胡某个人财产。综上,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D是错误的。



94、单选题  甲以个人名义向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借款8万元,借期2年,不久,甲与丙登记结婚,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婚后1年,甲与丙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
A: 由乙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B: 由乙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C: 腾飞公司只能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D: 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腾飞公司虽然是个人独资企业,但其是公司法人,本题中乙须以腾飞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排除A、B。 《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题中甲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属于用于婚后家庭生活,所以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债务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D正确,C错误。



95、单选题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_____
A: 售票员
B: 公交公司
C: 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 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售票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售票员与动手的行人共同造成了对赵某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96、单选题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_____
A: 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本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



97、单选题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
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98、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_____。
A: 传达室的张大爷将李某寄给董事长张某的信送给董事长的行为
B: 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C: 李某将自己未成年儿子的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人银行的行为
D: 经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出卖的钢材的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C项属于法定代理;A项张大爷的行为是职务行为$项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是代表行为;D项是行纪行为,即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故本题应选C。



99、单选题  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有效民事行为
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100、单选题  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_____
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
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题目没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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