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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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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必看题库知识点《民法》(2017年最新版)(二)
2017-01-10 10:00:1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1、单选题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_____
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 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



2、多选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注册商标类型的是_____。
A: 商品商标
B: 服务商标
C: 证明商标
D: 集体商标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ABCD[解析]《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的类型,故答案为ABCD。



3、单选题  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_____
A: 民政机关
B: 司法行政机关
C: 人民法院
D: 公证机关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



4、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予以平等保护。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5、多选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曰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



6、单选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_____
A: 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
B: 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
C: 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
D: 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这道题出的有点问题,暂时锁定下,有些地方选的答案是C,在这里个人认为是D



7、单选题  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_____
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 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 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考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A项正确。 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B错误。因欺诈而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C错误。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全凭被代理人的追认,不属可撤销的合同,D错误。



8、单选题  在我国,目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_____。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可见目前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选C。A项为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我们通常所简称的《民法》,全称为《 民法通则》,而非《 民法》。



9、多选题  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乙公司有权转让,丙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10、单选题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照合同和其他合法方法取得财产的,其财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开始转移?_____
A: 从合同签订时
B: 从双方当事人认可时
C: 从财产交付时
D: 从一方交钱时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应选C。



11、多选题  林某受某电影制片厂之邀,将自己的一篇小说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改编完成后,导演李某又请林某为其主题歌谱曲。1999年9月,电影拍完后,未获审查通过,此时林某已出国无法联系。无奈,a电影制片厂只好先后请王某、张某修改原剧本,其中张某仅在王某修改稿基础上略作改动,但拍出的电影仍未获得审査通过。林某归国后,重新修改了剧本,导演李某遂以该修改稿为基础,参照王某、张某的修改稿,完成了拍摄工作,并获得审查通过。该片上映前,林某为一电视剧谱曲,林某将为该电影的谱写的主题曲稍加改动又给了电视剧制作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
A: 电影剧本为合作作品,应由林某、王某、张某共同享有著作权|
B: 电影剧本不是合作作品,著作权只能归林某一人
C: 林某将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未征得制片人同意,侵犯了制片人的著作权
D: 林某将已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是合法地行使自己的独立著作权,不构成侵权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王某、张某没有参加创作,不享有著作权;对于改编,没有独创性的成果,不享有改编的著作权。对于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12、多选题  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13、多选题  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14、单选题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_____
A: 诚实信用原则
B: 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做主。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



15、单选题  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_____
A: 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
B: 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
C: 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
D: 出版社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1项的规定:“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注意,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只能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问题在国内出版发行,而不是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族文字出版发行。A、B、C是法条原文。正确答案为D。



16、多选题  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
B: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
C: 抵押、质押均无效
D: 质押无效、抵押有效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与债权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其生效。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生效后产生的效力包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抵押人拒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法律后果是: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 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产生抵押权。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所以,选择AC。



17、多选题  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何种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_____
A: 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
B: 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
C: 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D: 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公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A、B、C、D均正确。



18、单选题  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_____
A: 杨村
B: 李村
C: 县城医院
D: 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见A选项为正确答案。



19、单选题  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_____
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
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题目没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



20、单选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



21、多选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 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 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 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考点】遗嘱继承、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李某可以依据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无权再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可知,继承人李某在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要等办理完过户登记后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2、单选题  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
A: 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 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由乙承担责任。



23、多选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_____
A: 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B: 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C: 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D: 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参考答案: AB
本题解释:【答案】AB。解析: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



24、判断题  在《民法》中,把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说法正确。



25、单选题  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_____
A: 机关单位法人
B: 事业单位法人
C: 社会团体法人
D: 企业法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



26、多选题  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
A: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
B: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C: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因此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27、单选题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
A: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28、单选题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
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29、单选题  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订合同。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办法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 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
B: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
C: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
D: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易错项为 A 答案B。 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本题中,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故选B。



30、多选题  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A工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乙为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后来,由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工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甲带领几个辅助人员到B厂去研发。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A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因此,引起纠纷。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
B: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
C: 发明人应该是甲
D: 发明人应该是乙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但是,发明人、设计人还有表明他是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发明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从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本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同时,该发明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的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有。本案中的甲是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乙只是负责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是发明人甲而不是乙。因此,B、C项正确。



31、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_____。
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



32、单选题  甲欠乙l000万元,丙为保证人,丁以楼房抵押。甲到期不能清偿,而乙明确表示放弃对丁的抵押权。后法庭查明,丁之楼房,现价为600万元。问:丙之保证责任是多少?_____
A: 500万元
B: 400万元
C: 1000万元
D: 200万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3条规定:“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本题中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所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第l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也即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的效力是同等的。在这个前提下,如果债权人放弃了第三人的物保,物保的价值超过了担保债权的一半,则保证人仍然需要在剩余一半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为500万,如果没有超过一半则只在担保物的价值以外承担保证责任。



33、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_____。
A: 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
B: 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
C: 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
D: 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I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D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CD。



34、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_____
A: 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 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 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D: 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⑵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35、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_____
A: 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 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应选A项。



36、单选题  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_____
A: 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 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
D: 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本题A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当得利;B、C两项也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项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37、判断题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8、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_____
A: 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 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 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 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答案】BCD。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的要件有如下三个:第一,管理他人事务;第二,为他人利益的意思;第三,无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A中,因为甲没有为他人管理或者服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B、C、D均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故本题选BCD。



39、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_____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误,B正确。



40、多选题  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
A: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 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C: 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应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ABC。



41、多选题  《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_____
A: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B: 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
C: 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
D: 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款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的确定主体、范围和对象问题。



42、单选题  甲向乙买马一匹。丙的马走失,认定甲买到的马是他的,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马。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知乙参加诉讼,乙在本案中居于何种地位?_____
A: 原告
B: 被告
C: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诉讼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由法院通知或自己申请参加诉讼的人。由于乙对甲、丙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如果甲败诉,乙需返还给甲的购买款,因此选C。



43、单选题  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 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 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体直接考查法条,虽然十分具体,但涉及了多个法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上,该条并未区分种类物还是特定物,因此,一般来说,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在上述“但书”的情况下就会不同。A项错误。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可见,法律同样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对上述规定做出改变。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D项显然是对对这一条错误的理解。买受人拒绝受领的前提并不是标的存在质量瑕疵,而是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C项完全正确,是法条的原文。 这一题考查是合同法的内容,虽然仍是直接考查法律条文,但和以往不同的是,以往的题多是考一条法律法规的内容,这一题则就一个风险负担的问题考查了了多个法条。但究其根本还是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44、单选题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_____
A: 必须选择定金
B: 必须选择违约金
C: 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
D: 必须同时选择两者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硬性记忆,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答案C项。



45、多选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属于法定之债
B: 属于意定之债
C: 属于诺成合同
D: 具有相对性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答案】BCD。解析:(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46、单选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后,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该汇票在到期前不慎遗失,要使该汇票作废,乙可以_____。
A: 登报声明
B: 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C: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D: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47、单选题  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
B: 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
C: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
D: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



48、单选题  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_____
A: 丙承担违约责任
B: 乙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 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本题考査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



49、单选题  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
A: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B: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C: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D: 丙书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自拍的生活照属于美术艺术作品,著作权人对创作出的作品享有各项权利。甲已经在网站上传播了自己的照片属于行使发表权。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一经行使即告消失。甲已经行使完毕此项权利,故乙公司没有侵犯甲的发表权。A应选。因为乙公司已经出版发行因此复制是必须的过程,因此同时也侵犯了复制权。因为以甲为题材拍摄,所以也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丙未经合法授权亦构成侵权。



50、单选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_____。
A: 乙和丙
B: 王某的妻子和乙
C: 王某的妻子和丙
D: 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



51、判断题  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与其行为能力不符的民事活动。



52、单选题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甲应再还300元
B: 乙应退回500元
C: 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 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乙替甲还款后取得丙对甲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的表示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甲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乙代为清偿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法》第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故选A。



53、单选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_____。
A: 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 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 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 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B中赵某车祸受伤所得的医疗费用赔偿不在婚姻法规定的范围内。 这一题明显考查的是婚姻法的内容,而考查的方式和继承法相同,都是对基本法律条文的考查,所以,备考复习的时候,应以最基本的知识为复习重点。



54、单选题  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只适用于()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从《民法通则》第137、13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55、单选题  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_____
A: 法人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
B: 法人只承担一定数额上的责任
C: 法人只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D: 法人只以其一定的财产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制是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直接责任,其创立人和成员仅以自己投资的财产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度。



56、单选题  《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_____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7、单选题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_____,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 4年
B: 3年
C: 2年
D: 1年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选C。



58、单选题  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_____
A: 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 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 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 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六个月,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故答案为A。



59、判断题  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政策。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60、单选题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
B: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
C: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
D: 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B。



61、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_____。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 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
C: 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
D: 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ACD[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B项为赠与,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A项为事实行为;C项为侵权行为,D项为不当得利,均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62、多选题  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
A: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
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
C: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
D: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ABD 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



63、单选题  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_____。
A: 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B: 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 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
D: 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解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项错误。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错误。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选项中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错误。 根据《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D项正确。



64、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_____。
A: 法院的判决书
B: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 建筑施工图纸
D: 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 【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



65、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_____。
A: 传达室的张大爷将李某寄给董事长张某的信送给董事长的行为
B: 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C: 李某将自己未成年儿子的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人银行的行为
D: 经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出卖的钢材的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C项属于法定代理;A项张大爷的行为是职务行为$项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是代表行为;D项是行纪行为,即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故本题应选C。



66、单选题  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_____所有。
A: 房地产开发商
B: 物业公司
C: 小区业主共有
D: 小区所在地居委会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 【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由该规定可知,收益应归小区业主所有。故正确答案为C。



67、多选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C: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B项缺少限定条件。根据第141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根据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可知D项错误。



68、单选题  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A: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故车费应当由甲承担。而手机的丢失与乙无关,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此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69、判断题  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



70、单选题  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_____
A: 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
B: 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
C: 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
D: 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王某虽然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公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D选项中王某的父亲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而ABC选项中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意的是A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71、单选题  甲教师完成一部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该专著的作者。其中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理由是_____
A: 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而且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会。”
B: 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查过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C: 丁说:“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师对这两章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D: 戊说:“甲教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我提出的一些意见被他采纳。”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丁撰写了有关内容,是实际的作者之一,因此与甲教师共同拥有该书的著作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72、单选题  甲、乙就一套登记在乙名下的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判决该诉争房属于甲所有,判决已于2012年3月10日生效。2012年3月15日,甲就该房屋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甲还没来得及办理变更登记,至今房屋仍登记在乙的名下。目前,丙的父亲丁已搬进该房屋内居住,房屋的所有人是_____。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解析]《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故该房屋自2012年3月10日起归甲所有。该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故甲、丙之间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甲。本题正确答案为A。



73、单选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



74、单选题  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_____
A: 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 应由乙自负责任
C: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D: 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避免;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的情况下也未采取避免措施。因此甲乙二人对于“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选项C为正确答案。



75、单选题  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_____。
A: 占有权
B: 使用权
C: 支配权
D: 处分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物权的核心在于处分权。只有处分权仅归所有人享有,而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除所有人可以享有外,其他人也可以基于其他法律行为而享有。D符合题意。



76、单选题  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
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B、D。



77、单选题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
A: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以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提出认定婚姻无效时已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因此法院应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78、单选题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_____
A: 8月7日
B: 8月8日
C: 8月9日
D: 8月15日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8月9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所有权。



79、多选题  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_____。
A: 发表权、署名权
B: 修改权、复制权
C: 发行权、出租权
D: 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ABCD[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故本题应选ABCD。



80、多选题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_____
A: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D。



81、多选题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_____。
A: 重婚
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C: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已治愈的
D: —方当事人只有19周岁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ABD[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该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82、单选题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83、单选题  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_____
A: 红旗中学
B: 工艺美术院
C: 李某
D: 三方共有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



84、单选题  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B: 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
C: 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
D: 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正确,不选。



85、单选题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 【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ACD都不对。



86、单选题  下列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是_____。
A: 甲1980年参加卫国战争,战争期间失去音讯,1989年战争结束2年后仍无踪影
B: 乙三年前在攀爬珠穆朗玛峰的途中遭遇雪崩,至今下落不明
C: 丁患有老年痴呆,三年前与家人走失
D: 戊于10年前外出打工,不久后即与家人断绝联系,不断有村民在某市见到他,但其家人几次寻找未果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 律常识。《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通意见》第27条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为4年。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87、多选题  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_____。
A: 蓝天幼儿园
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
C: 某国有企业
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
参考答案: CD
本题解释: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故排除A、B。本题正确答案为CD。



88、判断题  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89、单选题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_____
A: 售票员
B: 公交公司
C: 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 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售票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售票员与动手的行人共同造成了对赵某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90、单选题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下列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_____
A: 上级机关的决定
B: 不可抗力
C: 第三人侵权
D: 第三人违约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91、单选题  陈某与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
B: 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C: 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
D: 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此题较简单。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即可答对。本题实际上考查的是《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问题。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力是法定的,但是因此造成了相邻的陆某的直接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



92、判断题  合法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但合法行为不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民事合法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93、单选题  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_____
A: 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 应由王某承担
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94、单选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____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



95、单选题  甲与乙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1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_____。
A: 甲
B: 乙
C: 丙
D: 乙和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我国房产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



96、单选题  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_____
A: 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
B: 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
C: 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
D: 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的不合理的高价格购人货物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中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97、单选题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_____。
A: 请求权
B: 绝对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D[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形成权,是指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绝对权,与相对权对应,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本题中,张某拒绝履行显然只能针对王某,因此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王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是在行使请求权,张某拒绝请求权的行为则属于行使抗辩权,因此本题应选D。



98、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_____
A: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B: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C: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5万元
D: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由此可见,二者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本题可作以下分析: (1)若选择定金罚则,则乙应双倍返还定金,即10万元; (2)若选择违约金,则为约定的违约金8万元,同时由于是乙违约,所以必须返还定金5万元给甲,这样甲共获得13万元,大于定金罚则的10万元,能获得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也能得到法院支持,故C正确。 (3)禁止“并用式”选择,即甲不能要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另加定金罚则的10万元,总共18万元。故D项错误。 本题难点在于(2),选择了违约金责任后,原定金收受方还要将定金原价返还,“8万+5万”之意不是违约金与定金罚则并用,而是只适用违约责任。本题答案为C。



99、多选题  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_____
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所以应当选A。《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应当选C。《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的是补充性责任。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承担。D选项错误。



100、单选题  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 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 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 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而对于使用费法律既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故王某可以不支付。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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