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1年3月16日至3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至11时、下午14至16时;周六、周日上午9:00-11时)。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按下表所列地址到所报考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代替毕业证先行报名及考试,应聘成功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
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是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依据省人社厅《2011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1]2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辽宁省交通厅网站
(www.lncom.gov.cn)、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公布的“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高建局、高速局部分)”。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本次所招聘岗位,一律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其具体实施由省交通厅和各用人单位分工负责。
四、招聘步骤
1、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3月16日至3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至11时、下午14至16时;周六、周日上午9:00-11时)。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按下表所列地址到所报考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代替毕业证先行报名及考试,应聘成功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
用人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甲404室 |
024-82364419 |
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504室 |
024-83211931 |
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如某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的比例,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取消招聘计划,用人单位将以电话或以网站公告方式通知应聘者。
2、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