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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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等公告规定,首批体检已经结束,现将递补体检、政审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首批体检应到230名考生参加体检,实际有220名参加体检,其中有2名考生体检不合格。依据公告规定予以递补。本次递补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于10月27日(15:00——17:00)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与准考证照片同底1寸照片一张,到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3室)体检报到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及报到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均视为弃权。体检集合地点报到时通知。体检标准按本次招聘首次公告标准执行。
体检前请注意清淡饮食,当天早上请勿进食进水。体检费用由考生在体检前向体检医院缴纳。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愿参加复检的视为弃权。
因上述原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本次招聘首次公告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三、首批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对象 的确定
根据首批体检结果,共确定余显财等218名考生为首批政审对象,名单见附件2。
递补体检人员的政审考察事宜另行公告。
2、政审考察程序
⑴准备资料。下载打印《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三份、《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政审表)一式二份、《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附件5,以下简称协助政审函)一式二份。
⑵调取档案。到原档案管理或人事代理部门调取个人档案,管档部门以机要方式于10月30前将档案转寄到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到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考生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学籍材料、党团员材料、参军入伍材料(有入伍经历的)、人事代理材料(已代理的)、工作档案(有工作经历的)、服务期间考核材料和志愿服务协议或聘用合同(是大学生志愿者的)等。
⑶政审。此次政审委托考生户籍地公安部门进行,130101职位中定向考生的政审委托现服务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对象凭协助政审函(请考生打印填好后到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到委托单位办理。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公章。
⑷审查婚育情况。考生到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所在县级计生部门审查婚育情况,主要审查有无违法婚育,出具婚育书面证明,在《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⑸综合考察。招聘职位的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对政审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在《审批表》“考察结论”栏内填写考察结论,“主管部门意见”栏内填写审查意见。
此次招聘的考察工作分职位由其对应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可不填写。考察具体事宜请与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2。
⑹上报材料
考生务必在2013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期间将下列材料交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备案。未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的视为弃权。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在南江县人社局门户网。
①《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②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③《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一式二份;
④主管部门出具的考察材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