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伪造证件、无档案或档案不全、擅自涂改或伪造档案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至今尚未解除的;
(5)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尚未结案的;
(6)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
(7)道德败坏,经群众举报查实的;
(8)有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查实的;
(9)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对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考核材料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类别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考核时间:2011年5月28日——29日。
5.考核结果公布:2011年6月1日。
(四)体检
1.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2011年6月3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医院收取)。
3.体检地点:待定。
4.体检结果公布:2011年6月5日。
5.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类别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开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有2个及以上指标的同一岗位类别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公开选岗。按报考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定岗位。
硕士研究生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岗位。
1.选岗时间:2011年6月11日,上午9∶00开始。
2.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类别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考核体检合格后递补。
五、聘用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根据工作地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合同期为5年,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应届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聘用合同,即可报到上班,待档案及相关学历学位等原件审核合格后,行文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意向性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被聘用人员的工龄和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被聘用人员凭聘用文件办理属地户籍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对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牵头;县编委办负责审核有关单位人员编制;县教育局要做好毕业生有关信息和毕业生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县财政局要解决必须的经费,确保整个招聘工作正常运行;县文体广电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媒广泛宣传,营造健康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监察局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二)负责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务必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本方案办事,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回避,不得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参考人员要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德江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本《方案》由德江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址:www.dejiang.gov.cn
咨询电话: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8523073
举报电话:德江县监察局0856—853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