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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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 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
塔城地区岗位体检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塔城地区岗位进入体检的考生11月25日、26日、27日分批进行体检(详见附件3),每天09:30集合点名。请考生自行下载《体检须知》及《体检表》(见附件),《体检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岗位体检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
二、体检地点
塔城地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前集合(乘1路公交车地区人民医院站下车)。
三、缴费交表
考生务必于11月24日10:00—19:00前将《体检表》及体检费用(人民币230元)递交体检医院门诊交费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收取《体检表》,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用。逾期未递交《体检表》和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责任自负。(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咨询电话:0901—7666390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塔城地区体检须知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3年11月24日上午10:00—19:00递交《体检表》,递交地点:塔城地区人民医院门诊楼收费处;11月25日、26日、27日按体检时间安排表时间,每天09:30前到塔城地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前集合,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妥善保管证件,在体检时需出示。
二、体检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早上要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考生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对隐瞒病史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按编号排队,切记自己的编队顺序号(某组某号),每个编组有1名带队负责人,考生必须服从负责人管理,按规定顺序排队参加体检,抽血时不得擅自调整前后顺序,出现问题后果自负。考生不得自行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否则按作弊处理。
四、体检费人民币230元整,费用考生自理,(递交《体检表》时缴纳)。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人员能够与你随时保持联系。
六、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妥当安排行程路线,按时到场,并注意交通安全。
七、体检结果于11月30日12:00后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体检不合格的考生(需体检复查的)由工作人员向本人电话通知,考生在此前不得随意向体检机构询问体检结果。
八、以上要求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积极配合,逾期不到,视为放弃,责任自负。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联 系 人:富晓刚
联系电话:0901—766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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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
塔城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体检编号: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
塔城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