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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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电〔2014〕79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2013届、2014届)我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单位。乡镇、县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县内企业。
(三)计划安排。根据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上报县人社局备案的情况,计划开发30个就业见习岗位。
二、保障政策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生生活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和财力确定,但不得低于1000元/月/人(即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人社部门用就业专项资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现行标准600元/月/人)对见习岗位进行补贴。见习期间,见习生的人生意外伤害险由见习单位自行承担,住院医疗保险建议见习生自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鼓励各乡镇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县内企业等基层(厂场)进行就业见习,充实基层人才队伍。
三、就业见习的申报程序
(一)信息发布。10月中上旬通过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2014年黎平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公告和岗位目录(附件1)。
(二)见习报名。10月15日至19日,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负责报名人员:石留昌、龙述相,联系电话:6221237),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报名免收报名费。
(三)审核推荐。10月25日前,县人社局将见习生的报名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由用人单位采取面试、座谈等形式组织做好申请见习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的岗位对接工作,为见习单位和毕业生实现“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提供服务,见习单位根据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名单。
(四)见习生的接收。经见习单位和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双向选择”,达成见习协议后,见习单位要及时与学生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并于见习生上岗后15日内持就业见习协议及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备案。
附件:1、《黎平县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序号 |
单位 |
岗位名称 |
见习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工作地点 |
其他条件 |
(能否提供食宿) |
1 |
黎平县县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室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县城开公司 |
有写作特长 |
否 |
办公室 |
1 |
大专以上 |
计算机专业 |
县城开公司 |
无 |
否 |
技术员 |
1 |
大专以上 |
土木工程专业 |
县城开公司 |
无 |
否 |
小计 |
3 |
|
|
|
|
|
2 |
黎平县司法局 |
法律援助 |
1 |
本科 |
法律 |
县司法局 |
男性 |
否 |
小计 |
1 |
|
|
|
|
|
3 |
黎平县物价管理执法大队 |
价格执法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会或法律专业 |
德凤镇西门桥政务中心大楼五楼 |
无 |
否 |
办公室 |
1 |
大专及以上 |
文秘专业 |
德凤镇西门桥政务中心大楼五楼 |
无 |
否 |
小计 |
2 |
|
|
|
|
|
4 |
龙额镇人民政府 |
村镇办 |
1 |
大专以上 |
无 |
龙额镇人民政府 |
无 |
能 |
社会事务办 |
1 |
大专以上 |
无 |
龙额镇人民政府 |
无 |
能 |
综治办 |
1 |
大专以上 |
无 |
龙额镇人民政府 |
无 |
能 |
文化站 |
1 |
大专以上 |
无 |
龙额镇人民政府 |
无 |
能 |
小计 |
4 |
|
|
|
|
|
5 |
永从乡人民政府 |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1 |
大专以上 |
无 |
永从乡人民政府 |
无 |
可提供住宿,有单位食堂 |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
1 |
大专以上 |
无 |
永从乡人民政府 |
无 |
可提供住宿,有单位食堂 |
小计 |
2 |
|
|
|
|
|
6 |
尚重镇人民政府 |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尚重镇人民政府 |
无 |
能 |
森林防火办公室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尚重镇人民政府 |
无 |
能 |
人社中心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尚重镇人民政府 |
无 |
能 |
小计 |
3 |
|
|
|
|
|
7 |
顺化瑶族乡政府 |
党政办 |
1 |
大学本科 |
设计类 |
乡人民政府 |
本乡户籍 |
否 |
小计 |
1 |
|
|
|
|
|
8 |
地坪乡政府 |
党政办 |
1 |
本科 |
文秘 |
地坪乡政府 |
|
提供食宿条件 |
社保中心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地坪乡政府 |
会说侗话或苗话 |
提供食宿条件 |
文化站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地坪乡政府 |
|
提供食宿条件 |
小计 |
3 |
|
|
|
|
|
9 |
雷洞乡人民政府 |
党政办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雷洞乡人民政府 |
无 |
提供住宿 |
计生办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雷洞乡人民政府 |
无 |
提供住宿 |
小计 |
2 |
|
|
|
|
|
10 |
黎平县卫生局 |
办公室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县卫生局办公室 |
|
否 |
政策法规股 |
1 |
大专以上 |
法律、临床 |
县卫生局医政股 |
|
否 |
小计 |
2 |
|
|
|
|
|
11 |
黎平县疾控中心 |
监测检验 |
1 |
本科及以上 |
监测检验 |
黎平县疾控中心检验科 |
|
否 |
临床医疗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黎平县疾控中心预防门诊 |
|
否 |
小计 |
2 |
|
|
|
|
|
12 |
县农合中心 |
统计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保 |
县农合中心 |
无 |
否 |
稽核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 |
县农合中心 |
无 |
否 |
小计 |
3 |
|
|
|
|
|
13 |
雷洞乡中心校 |
中心校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雷洞乡村级小学 |
具有教师资格证 |
提供住宿 |
小计 |
1 |
|
|
|
|
|
14 |
华新建材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和文秘 |
1 |
大专以上 |
企业管理、文秘、人力资源 |
高屯镇小里工业园 |
男女不限 |
提供住宿,伙食部分补贴 |
小计 |
1 |
|
|
|
|
|
|
|
总计 |
30 |
|
|
|
|
|
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附件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2014 年度)
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名称: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
学 历
|
|
院 (系)
专 业
|
|
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家庭通信
地址及电话
|
|
见习意向
|
见习志愿一:
|
见习志愿二:
|
见习志愿三:
|
个人简历
|
|
|
|
|
|
|
|
|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
|
本人承诺
|
1、本人自愿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见习单位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见习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见习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制 (此表可复制)
3、《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附件3: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 (见习单位)
乙方: (高校毕业生)
为明确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甲方与乙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见习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应在接到见习派遣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报县“引导办”备案。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见习,若需变更乙方见习岗位,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乙方就业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为 元。
三、就业见习期间,甲方尽量协调解决乙方的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事宜,帮助解决乙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见习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继续见习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并报县“引导办”备案。
四、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在就业见习期间享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