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资格初审材料清单
(社会人员岗位的报考者使用)
社会人员岗位的报考者应备齐所有材料,并按以下顺序交审查人员验证(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请用A4纸复印1份):
1.报名表(收原件,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左下方签字)。
2.准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视同深户的社会人员须提供: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2014年10月26日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5.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其他执(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7.“报考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任教证明(深圳市公办学校和非深圳市公办学校分类开具证明,请采用附件的模板。收原件,证明须由原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备注:
(1)任教经历须提供上述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8.目前在岗的我市公办中小学校(含中专、职校)临聘教师,临聘(累计)满5年且具备报考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按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岗位报考的,须提供5年以上的我市公办中小学校任教证明(证明要求同第7条),还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9.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验原件,收复印件。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1.审查人员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清单未尽部分,以公告为准。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南山区教育局
2014年10月23日 南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资格初审材料清单
(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报考者使用)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报考者应备齐所有材料,并按以下顺序交审查人员验证(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请用A4纸复印1份):
1.报名表(收原件,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左下方签字)。
2.准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视同深户的毕业生须提供:
(1)属2013、2014、2015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或落款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验原件,收复印件)。
毕业生推荐表(函)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5.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其他执(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7.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验原件,收复印件。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9.审查人员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清单未尽部分,以公告为准。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南山区教育局
2014年10月24日
深圳市公办学校任教证明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码
|
|
现任教
学校名称
|
|
现任教学段及学科
|
|
在我市公办学校任教情况
|
任教起止时间
|
任教年限
|
任教学段及学科
|
学校意见
|
年 月起
年 月止
|
年 个月
|
学段:
学科:
|
负责人签名: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年 月起
年 月止
|
年 个月
|
学段:
学科:
|
负责人签名: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年 月起
年 月止
|
年 个月
|
学段:
学科:
|
负责人签名: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年 月起
至今
|
年 个月
|
学段:
学科:
|
负责人签名: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在我市公办学校任教时间累计
|
年 个月
|
|
|
|
|
|
|
|
|
|
|
|
|
备注:1.深圳市公办学校任教经历证明采用本表;
2.任教时间有间断、或任教学段(学段分为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学科有变化的,须分行填写,可添加行,双面打印;
3.在不同学校的任教情况分别由该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4.各相关单位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信息全部属实。本人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非深圳市公办学校任教证明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
号码
|
|
现任教
学校名称
|
|
现任教学段及学科
|
|
非
深圳市公办学校任教情况
|
任教起止时间
|
任教年限
|
任教学段及学科
|
学校意见
|
年 月起
年 月止
|
年 个月
|
学段:
学科:
|
负责人签名: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年 月起
年 月止
|
年 个月
|
学段:
学科:
|
负责人签名: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年 月起
年 月止
|
年 个月
|
学段:
学科:
|
负责人签名: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年 月起
年 月止
|
年 个月
|
学段:
学科:
|
负责人签名:
学校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在非深圳市公办学校任教时间累计
|
年 个月
|
|
|
|
|
|
|
|
|
|
|
|
|
备注:1.深圳市公办学校任教经历以外的工作证明均用本表;
2.任教时间有